海东市乐都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
2021-11-24 11:25:1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161
2021年7月21日,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2021年海东市乐都区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项目建设内容的公示》。那么,海东市乐都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是怎样的?大家跟着农交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海东市乐都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
1、补贴对象
海东市乐都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如有海东乐都区、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海东乐都区农村产权交易、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
2、补贴依据
海东市乐都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依据,为2021年我区小麦、青稞种植面积,兼顾马铃薯、蚕豆、豌豆、玉米等其他粮食作物面积。
3、补贴方式
海东市乐都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方式,补贴资金由代发银行通过"社会保障卡"的形式进行代理发放,代发银行不得限制农户取款自由,不得将补助资金抵扣个人贷款及任何税费款项。
4、补贴标准
海东市乐都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标准:2021年区财政局下达我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计划268.73万元,2021年粮食作物播种任务29万亩。我区根据2021年各乡镇上报完成粮食作物播种面积307120.22亩,确定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标准为每亩8.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