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茫崖市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给予缴费补贴的办法
2021-12-24 11:21:33来源:茫崖市人民政府阅读量:1132
2020年12月8日,茫崖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对茫崖市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给予缴费补贴的办法》,介绍了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请、审批程序及手续。如有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茫崖市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青海省农村产权交易、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农村产权交易、茫崖市农村产权交易。本办法自2020年12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自2020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4日。
关于对茫崖市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给予缴费补贴的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茫崖市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工作,鼓励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目标,结合茫崖市残疾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提高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与服务能力,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状况、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促进公平正义推动社会和谐。
二、补贴对象。
具有茫崖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
(一)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未满59周岁(不含在校生),符合参加茫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残疾人,养老保险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15年。
(二)医疗保险:符合参加茫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条件的残疾人。
三、补贴标准
(一)养老保险:对参保的残疾人,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00元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
(二)医疗保险: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缴费补贴按年度给予补贴。
(三)政府对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给予缴费补贴的,其补贴标准低于本通知规定的补贴标准的,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给予缴费补贴;高于或与本通知补贴标准一致的,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补贴。
四、缴费补贴的申请
(一)残疾人享受缴费补贴,应在每年9月3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由镇残联审核上报市残联。
(二)初次申请的,应携带本人的《户籍簿》、《身份证》、《残疾人证》复印件和3张同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填写《茫崖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
(三)续缴保险费的,持《身份证》和《残疾人证》按年度提出续缴保险补贴申请。
五、办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手续经批准享受缴费补贴的残疾人,初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的,在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办理参保手续。
六、缴费补贴的审批
对申请缴费补贴的残疾人,社区、镇残联应对其申请情况和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在其《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在相应栏内盖章后连同《茫崖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缴费补贴花名册》,于9月30日前报茫崖市残联审批;茫崖市残联自接到镇残联上报的有关材料之日起,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给镇残联。
七、补贴资金的来源
按照本办法规定对残疾人缴纳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费给予补贴的资金,从茫崖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
八、本办法自2020年12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自2020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