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民和县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禁火时间是何时?
2021-11-24 11:22:1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091
2021年11月18日,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县森林草原实行防火禁火管控的通告》,决定实行民和县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那么,民和县森林草原防火禁火时间是何时?有什么规定?下面是农交网小编的介绍。
一、民和县森林草原防火禁火时间是何时?
民和县森林草原防火禁火时间是: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
民和县森林草原防火禁火区域为:全县所有林地、草地及距林地草地200米范围内的边缘地带。如有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海东市农村产权交易、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
二、民和县森林草原防火禁火规定有哪些?
在防火禁火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一切闲散车辆和人员进入防火禁火区域。
2、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防火禁火区域。
3、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炮竹等祭祀用火行为。
4、严禁烧荒种地、烧灰积肥、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等生产性用火。
5、严禁吸烟、烧火取暖、野炊烧烤、点火照明、燃放孔明灯等非生产性用火。
6、严禁其他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野外用火行为。
7、在防火禁火期内,人民群众确需进行生产性用火的,必须经当地村民委员会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人民政府和林草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做好防范措施,事后熄灭余火。
8、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违规用火行为或森林草原火情火灾,立即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举报或报警,严禁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森林草原火情火灾情况发生。
9、凡在防火禁火期内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给予从重处罚,引发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民和县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举报电话
民和县林业和草原局防火办值班电话:0972-8516686。
民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0972-8535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