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21年省级农民合作示范社申报流程!附材料提交
2021-10-31 15:38:4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099
成为四川省级农村合作示范社,不仅能得到更多的曝光机会,合作机会变多,其他更多隐性的好处更是很多,想要变得更好的机会放在眼前自然不能错过。那2021年想在四川申报省级农民示范社,需要走那些流程呢?又要提交什么申报材料呢?
一、四川2021年省级农民合作示范社申报流程
根据今年6月印发施行的《四川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川农发〔2021〕118号)文件内容,四川2021年省级农民合作示范社申报流程具体如下:
1、农民合作社自愿向登记注册地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及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同级文旅、林草、供销等部门和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征求同级发改、财政、水利、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税务、银行保险监管等部门意见,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后正式行文向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并附审查意见和相关材料。
3、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同级文旅、林草、供销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征求同级发改、财政、水利、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税务、银行保险监管等部门意见,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正式行文向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推荐,并附审查意见和相关材料。
4、县市两级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省级示范社评选标准,凡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上报。
二、四川2021年省级农民合作示范社申报材料提交
申报四川省级示范社应当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四川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基本情况表》;
2、《四川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申报表》;
3、农民合作社近两年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
4、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命名文件;
5、农民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6、农民合作社章程、内部管理制度、会议记录和成员账户;
7、“三品”认证、基地认证、地理标志、注册商标、知名品牌以及获奖证书、环评证明等;
8、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农民合作社成员名册和出资清单(加盖档案资料查询专用章);
9、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企业征信报告,农民合作社法人代表的个人征信报告;
10、税务系统纳税信用等级证明材料;
11、未涉及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承诺书;
12、能反映农民合作社情况的其他证明材料。
农交网小编在此提醒大家,想要拿到省级农民示范社的认定,以上材料需要尽量详实,不能弄虚作假,以免错失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