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市仁和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2020年)
2021-06-18 11:32:21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阅读量:1046
2020年10月20日,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攀枝花市仁和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此标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攀枝花市仁和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一、攀枝花市仁和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二、攀枝花市仁和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适用范围包括行政区划调整后的13个乡(镇)、1个街道,共分为4个区片,地价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按省政府批复执行。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三、新旧标准衔接措施:2020年1月1日以来取得征地批文的项目按新标准执行;2020年1月1日前已实施了部分征地但未全部完成补偿安置的征地项目,按原标准执行;2020年1月1日前已取得征地批复但尚未开展土地征收工作的,按新标准执行;2020年1月1日至本区片综合地价公布期间实施的原批文征地项目,可按新标准执行,但同一项目执行同一补偿标准。
四、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周密组织,统筹安排好此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后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新老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针对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后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问题,研究制定工作预案,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确保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
五、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做好调查、公告、确认、听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充分保障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拖欠、挪用征收补偿费用,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
附件:攀枝花市仁和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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