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市西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2020年)
2021-06-18 11:26:03来源: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阅读量:912
2020年10月23日,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攀枝花市西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攀西府发〔2020〕8号)发布,此标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攀枝花市西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2020年9月2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批准攀枝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现予以公布。
一、攀枝花市西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二、攀枝花市西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范围包括格里坪镇、清香坪街道、玉泉街道、河门口街道,地价标准55300元/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3:7)按省政府批复执行。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三、格里坪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要周密组织、统筹安排好此次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后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新老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针对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后可能发生的问题,研究制定工作预案,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防范潜在社会风险,确保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
附件:攀枝花市西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
攀枝花市西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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