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市关于深入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文)
2018-05-15 11:26:21来源:射洪县国土资源局阅读量:1128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的实施意见(遂府办函〔2016〕303号)
2016年12月29日
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致富增收和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深化,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深入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中、省关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要求,推进农村集约节约用地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致富增收,实现城乡经济社会融合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二、基本原则
(一)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尊重农民的流转交易主体地位,坚持农民自主、村民自治,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对农村产权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合法权益。
(二)坚守改革底线大胆创新的原则。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粮食生产能力不减弱,农民利益不受损”的改革底线,大胆创新,推进改革。
(三)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遵循价值规律,积极引导农村产权进入市场流转交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价格发现的作用,实现产权价值的最大化。
(四)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既解决当前,又兼顾长远。
三、政策措施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期限由合同约定。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其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家庭承包合同剩余的期限。流入方要求超过家庭承包合同剩余期限的,由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流入方合同约定。但意向性流转合同签订后,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征得所涉的全部家庭承包户以及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由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流转交易,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家庭承包合同剩余期限内的流转交易价款,归所涉家庭承包户所有;超过剩余期限的流转交易价款,按照当时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
(二)村庄改造建设用地管理。城市(镇)建设规划区外布局散乱、设施落后的村庄等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政府可成立平台公司,按照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规划要求,通过报经国土资源厅统筹安排在同一乡镇范围内调整村庄建设用地布局,或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进行村庄改造。通过建新拆旧,既可“小块”整合成“大块”,也可跨集体经济组织改造。〔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
改造后留存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入市流转交易;政府平台公司的投资收回,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合同约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获收益,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
经验收合格后用于城镇新区的建设用地指标,可在本县(区)内按规定进行流转,新区的土地增值收益由县(区)统筹,全部返还农村,用于村庄改造。
政府平台公司可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规范有序”的原则,积极探索规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村庄改造。
(三)探索进城落户农户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自愿有偿退出。城市(镇)建设规划区外进城落户农民,在村庄改造或者承包地流转交易中,可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相关权益,“三权”既可单一自愿有偿退出,也可整体自愿退出。有偿退出的标准,由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县(区)政府可制定自愿有偿退出的参考标准。自愿有偿退出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入市流转交易。对因历史原因形成超标准或者“一户多宅”占用的宅基地,可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自治规定,在本集体经济内探索有偿使用,其宅基地有偿使用资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平调、挪用。〔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
(四)乡村旅游业用地实行分类差别化管理。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可依法通过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其土地不征收、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旅游项目中需建设永久性设施的,应通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尽量使用原有集体建设用地,确需使用少部分一般耕地、未利用地的,需按建设用地管理的规定,依法办理农用地、未利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
(五)引导流转交易双方采用实物计租货币结算。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双方,采用每年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的方式,实行实物市场价格折算,合理平衡流转交易双方主体的利益关系。〔牵头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
(六)财政积极支持入市流转交易。凡涉农项目可享受市、县(区)两级财政扶持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鉴证的流转交易合同,作为申报财政扶持的条件之一,支持农村产权入市交易。〔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
(七)鼓励支持利用农村产权进行融资。鼓励支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抵押贷款。〔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耕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承包经营权,可以申请办理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确认流转的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可以申请办理抵押登记。〔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
四、工作流程
(一)协同机制的启动。投资者向乡(镇)政府提出投资项目预申请,或者委托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代理预申请的,乡(镇)政府或者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即应启动协同配合机制,努力确保投资项目落地实施。预申请者委托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代理的范围、权限、成交后的代理费用,由双方合同约定。乡(镇)政府也可以通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信息,寻找项目投资意愿者。
(二)组织协商签订投资项目建设意向合同。选定投资项目位置或者征集到意向投资者,乡(镇)政府组织投资者与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签订意向协议后,由集体经济组织逐户征求意见;按规定需要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召开村民会议集体表决。需要向县级有关部门咨询优惠政策、行政许可、审核、备案所需条件及材料要求的,有关部门应当积极给予政策解答和业务指导。
(三)审查投资项目主体资格。意向投资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后,交易主体提交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申请,由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对交易主体资格进行审查核实,需要相关部门参与的,相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部门意见不一致的,由县(区)政府组织协调。
(四)组织公开交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依照《遂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组织公开交易、签订流转合同并予以鉴证。
(五)办理相关手续。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需要办理行政许可、审核、备案的,交易当事人应当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也可要求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提供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资金结算的服务。
(六)项目落地信息统计报告。意向投资者递交的投资项目预申请,同时报县(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乡(镇)政府每季度应当向县(区)监管办报告项目落地情况。县(区)监管办也要主动跟踪项目落地信息,并每季度向县(区)政府报告情况。凡有体制机制、政策性障碍的,县(区)政府要及时组织研究解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简化的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文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确保投资项目落地实施。
(二)强化确权颁证和交易机构建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耕地、林地、养殖水面等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凡权属不清或者当事人认为登记权属有误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农业部门要依法调查核实,确保流转交易的权属清晰无争议。各县(区)政府要保障交易机构人员、场地、经费的落实。
(三)点面结合,稳妥推进。县(区)要按照“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在规范中健康发展”的要求,通过对具体项目的指导实践,不断积累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研究进一步细化的办法和措施,指导好面上工作。船山区作为市上推进宅基地使用权自愿有偿退出的改革重点,要积极探索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供全市借鉴。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期间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注:遂宁市,隶属于四川省。市花是荷花,市树是黄桷树。位于四川盆地中部,东邻重庆、广安、南充,南接内江、资阳,西连成都,北靠德阳、绵阳。辖2区3县:船山区、安居区;射洪县、蓬溪县、大英县。面积5300平方公里,人口369.48万(2017年户籍)。
遂宁市有“东川巨邑”、“川中重镇”,“文贤之邦”之称,是中国观音文化之乡、诗酒之乡、书法之乡、中国曲艺之乡。地貌属丘陵低山地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由西北向东南呈坡状缓倾。气候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河流有涪江、琼江、妻阝江、梓江、青岗河、蓬溪河等。
遂宁市旅游景点有中国观音故里、观音湖湿地、中华侏罗纪公园、子昂故里、桃花山景区、中国红海、中国死海、旷继勋纪念馆、宋瓷博物馆、龙凤古镇、灵泉寺、广德寺、苎花寺、宝梵寺、蓬莱公园等。名人有唐代著名文学家陈子昂、宋代著名科学家王灼、明代女文学家黄峨、清外交名臣李仙根、清代名臣张鹏翮、清巴蜀诗人张问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