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子山区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2020-10-30 17:35:49来源:中国碾子山政府网站阅读量:899
为切实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进一步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和部署,碾子山区纪委监委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整治重点公告如下: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方面违规问题。套取、截留、挪用、侵占村集体的经营、发包、租赁、资产处置等收入,“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土地征用补偿,上级拨入专项资金,扶贫救灾款,各单位帮扶、社会捐赠款,以及资金收不入账、设置账外账,白条入账等问题。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方面违规问题。未通过村民(股东)代表大会和公平竞价程序,出售发包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以及承包价格明显偏低,超期不缴承包费、提前发包预收承包费、超过合同承包期限逾期发包、承包期限过长、实测面积不符等侵害集体利益问题。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方面违规问题。违规举债、债务不入账、虚列债务、人为放大债务额度、做假账核销不合理费用、债权不入账、违规处理死账呆账等问题。
四、其他涉及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方面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反映问题可以通过来信、来电、网上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倡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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