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农村宅基地政策2022:申请条件有哪些?附面积标准!
2022-01-10 14:33:1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4384
近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农村宅基地政策,明确了宅基地申请条件、面积标准、申请程序、申请资料等内容。那么,呼和浩特农村宅基地政策2022是怎样的?下面由农交网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呼和浩特农村宅基地政策2022:申请条件
2021年12月27日,《呼和浩特市农牧局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呼农牧发〔2021〕141号)文件发布,本通知自2022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1)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宅基地的。
(2)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而现有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安置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不符合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或用途管制要求的;
(3)申请另址新建住房,但拒绝退回原有宅基地的;
(4)所申请的宅基地存在权属争议的;
(5)将原有宅基地或者住房出卖、出租、赠予或者改为经营场所等非生活居住用途后,再次申请宅基地的;
(6)原有宅基地或者宅基地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已得到住房安置的;
(7)已参与农村集体建房,住房权益已得到保障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呼和浩特农村宅基地政策2022:面积标准
1、在市四区范围内,符合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或村庄规划建设用地的新建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4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得超过0.75。
2、在旗县,符合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或村庄规划建设用地的新建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600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得超过0.4。
3、对于原址翻建、改扩建的宅基地,按照确权登记面积执行。
三、呼和浩特农村宅基地政策2022:申请资料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即可:
1、《农村宅基地用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2、《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3、申请人(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符合新分户条件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家庭户口簿中的户主页、家庭成员页、本人页复印件(原件备查);
5、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同意分配宅基地的《会议记录》复印件,由村委会盖公章确认。
6、村委会加盖公章的公示照片。
7、公示期间有人提出异议,村委会经审查认定异议不成立的,应当提交异议材料原件。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呼和浩特农村宅基地政策2022”的介绍,主要介绍了申请条件、面积标准、申请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关注我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农交网”或“njw-tul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