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条件有哪些?附认定程序!
2022-01-10 14:17:4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967
2021年10月22日,高邮市民政局发布《高邮市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情况说明,表示没有收到公众意见。那么高邮市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条件有哪些?跟随农交网小编来看看吧!
一、高邮市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条件
1.低保边缘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①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不高于高邮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
②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③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范围。
2.支出型困难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①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高邮市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②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③家庭收入扣减认定的医疗、教育、残疾康复和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后,人均年收入低于高邮市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④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或者低保边缘家庭救助范围。
二、高邮市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程序
1.申请
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代理人代为提交申请。
2.受理
乡镇(园区)行政审批局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并且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核
乡镇(园区)社会事业局应当对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情况和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村(居)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等情况,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在村(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确认
经公示无异议后,乡镇(园区)社会事业局应当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审核材料一并报送乡镇(园区)行政审批局进行审查,其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确认意见。
对确认同意的两类家庭应在乡镇(园区)、村(居)务公开栏等进行长期公示,并按月将长期公示名单、图片等报市民政局备案,有条件的可实行网络公示。
以上就是关于“高邮市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条件及认定程序”的内容整理,对通过认定的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市、乡镇(园区)社会救助相关部门应根据职责范围,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社会救助或提供其他必要的帮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