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原则是什么?交易条件有哪些?
2022-01-10 14:35:5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83
农村土地经营权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四荒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经营权,它是可以流转交易的。那么,海口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原则是什么?交易条件有哪些?请看农交网小编的下文介绍。
一、海口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包括哪些?
2021年11月26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海口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海府规〔2021〕11 号),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海口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包括:
1、以家庭承包方式以及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经营权。
2、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的土地经营权。
3、其他依法可流转交易的土地经营权。
二、海口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原则是什么?
根据(海府规〔2021〕11 号)文件,海口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自愿有偿和平等协商原则。
2、不得损害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3、不得改变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
4、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5、流转期限不得超过第二轮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6、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资质。
7、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三、海口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条件有哪些?
1、根据(海府规〔2021〕11 号)文件,海口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应具备以下条件:
(1)农村土地经营权权属明晰,权证齐全有效。
(2)具有流转交易土地经营权的真实意愿。
(3)交易双方必须是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土地流转用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等政策规定.
(5)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2、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禁止流转交易:
(1)农村土地经营权权属不合法、不明晰或有争议的。
(2)不利于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的(生态湿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
(3)法律法规规定或原流转交易合同约定其它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
总结:海口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主要包括三种,交易原则有七个,流转交易应具备5个基本条件,如果有上述3种情形之一的,禁止流转交易。希望农交网小编的本文能够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