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南河南县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通过省级验收
2021-12-06 10:57:03来源:河南县人民政府阅读量:895
青海省唯一的蒙古族自治县,是隶属于黄南藏族自治州的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是青海省南大门。2020年10月29日至30日,青海省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考核组马文军一行人在州农牧局副局长谢春生的陪同下莅临河南县开展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考核工作。
考核组先后深入先后深入优干宁镇吉仁村、多特村、德日龙村、阿木乎村、南旗村,宁木特镇、夏拉村、苏青村、浪琴村卫拉村、梧桐村及其他乡镇的10个村,进行实地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阅资料、群众座谈等方式进行,对河南县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和验收。考核组每到一处,详细询问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如有黄南藏族自治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黄南藏族自治州农村产权交易、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
10月30日上午,考核组组织召开了河南县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考核汇报及反馈会。县政府副县长德却就我县农牧区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作了重要汇报。考核组对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河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保障到位,制定的方案、指导意见切实可行,工作程序规范,改革档案齐全,改革成效显著,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并建议河南县要继续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巩固改革成果,激发乡村振兴活力,力争为全州乃至全省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新路子。
考核组要求,一是做好问题整改和相关工作的完善。二是做好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续工作。要对整个改革工作再进行“回头看”和查漏补缺,并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做好完善章程和制度、折股量化和股权管理。三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和制度建设。四是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五是积极探索股份经济合作社与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的有机融合。六是实现三变改革,赋予股份权能。
通过评估验收组成员评分,我县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以93.6分优异的成绩,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此次考评验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提出了短板和不足,为下一步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起到了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