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阿坝《黑水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印发!
2021-08-19 11:21:16来源:黑水县人民政府阅读量:457
2020年9月16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黑水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黑水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黑府发〔2020〕10号),以下是文件内容全文。
黑水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阿坝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的通知》(阿农房整治办函〔2020〕-3)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
二、工作任务
摸清农村乱占耕地建设房屋的建设情况、使用情况、占地情况和审批情况。根据不同房屋类型,采取相应技术路线,明确调查内容,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台账。
三、摸排范围
2013年1月1日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且无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具体包括“住宅类房屋”“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房屋”和“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房屋”三种类型。
已获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已经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要求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已经纳入“大棚房”、“违建别墅”清理整治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耕地,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最终成果数据库上的地类为基准,结合历年新增耕地进行判定。
房屋,指上有屋顶、四周有墙,具有固定性基础的建筑物,包括住宅类房屋、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房屋及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房屋。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制作基础底图技术要求。以“三调”统一时点更新初步成果典型房屋特征建设用地数据层为基准,叠加“二调”及历年新增耕地范围,形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线索数据,空间叠加永久基本农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等自然资源管理数据,提取形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基础底图”,下发各县(市),作为地方摸排工作参考。包括: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线索数据层(属性标注有占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规划、生态红线、保护区信息)、“二调”及历年(2010年至2018年)新增的完整耕地数据层、“三调”耕地数据层、“三调”建设用地数据层、“三调”典型房屋特征建设用地数据层(不包括交通、水利、公园与绿地等构筑物类图斑),以及永久基本农田等自然资源管理数据。
(二)实地摸排调查(8月25日-10月10日)。
1.制作工作底图。按照全面摸清2013年以来农村占用耕地建房情况的总要求,充分利用掌握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动产登记发证等审批数据,制作全面摸排的工作底图。与省厅提供的底图数据进行叠加分析,剔除合法、补充违法,完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底图。
2.实地全面摸排。依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底图,使用省级统一下发的外业调查工具软件,开展实地全面摸排,逐图斑调查核实。对锁定确认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地块,调查测绘违法准确范围并形成“乱占耕地建房矢量数据层”,使用省级下发的外业调查软件,逐一、分类填报相关属性信息(分类:住宅、产业、公共服务类;属性信息与“摸排信息采集表”中内容一致),同时填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汇总表》。
调查测绘技术方法可采用解析法、图解法和勘丈法等,各相关部门应坚持需求导向,统筹考虑现实基础条件、工作需求和经济技术可行性;以满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调查需求为目标,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当地实际的测绘方法,不能盲目追求高精度、不切实际一律要求界址点、房屋等全部采用解析法实测。也可因实际情况分别选用不同的方法,充分利用规划、审批、核验等测量资料,避免重复测绘。
(三)摸排成果汇总(10月10日-10月18日)。依据实际摸排情况,形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县级成果,经州级审核后上报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成果包括:黑水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汇总表、黑水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矢量数据层、黑水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信息数据包,以及专项分析报告。
五、摸排成果
(一)摸排台账数据。即《黑水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汇总表》。台账数据须自下而上由村、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逐级签字盖章确认。提交电子成果和签字盖章纸质成果。
(二)矢量成果数据。即黑水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矢量数据层。数据格式:shp格式;数据投影: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矢量数据层属性字段:与《黑水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汇总表》一致(图斑编号与外业调查软件录入的对应图斑编号一致)。提交电子成果。
(三)数据包成果。即黑水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信息数据包。可由省级下发外业调查工具软件自动汇总生成、在线提交,不需要单独提交电子成果。
(四)报告成果。即《黑水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试点情况报告》。专项分析报告至少应包括:摸排工作方式方法;2013年1月1日以来农村占用耕地建房总量情况;违法违规乱占耕地建房情况以及违法主体等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及下一步处置建议。提交电子和盖章纸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是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好摸排工作是顺利完成专项整治的重要基础。各乡镇、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各乡镇要建立对应的专门工作机构,加强摸排工作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精心组织排查。本次摸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成果质量要求高。摸排工作由县级政府负总责,充分调动各级基层党委政府的力量,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确保在工作期限内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
县级政府负责统一组织调度,协调各部门完成相关资料准备,统筹技术单位力量,为摸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摸排数据成果质量进行监控和审核;组织有关技术单位和乡(镇、街)、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力量,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地籍调查(测量)等成果,全面摸排占用耕地建房情况。摸排工作可与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相结合,减少重复工作,确保调查认定标准一致。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组织有关技术单位、第三方力量开展摸排工作。
(三)确保成果真实准确。县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起责任,逐级压实属地责任。要形成由村到乡(镇)再到县逐级“双签字”负责机制。
对住宅类房屋的调查要以村(组)为单元,充分发挥村民自治机制的作用,通过“四会两公开”等工作程序,使摸排结果公开、透明、准确。成果公示时间一般为5日。
(四)严格监督检查。摸排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邀请纪委监委参加有关会议,及时向纪委监委报告有关情况。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摸排工作中,发现相关违纪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
对摸排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摸排不实的,要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基层党委、政府相关负责同志;要坚决查处摸排工作中领导干部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要严肃问责。
(五)加强舆论宣传。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整治工作中打着专项整治工作旗号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地方,要公开曝光,严肃问责。
>>如有黑水县、阿坝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黑水县农村产权交易所、阿坝县农村产权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