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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阿坝理县2020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

2021-08-17 10:55:40来源:理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286

2020年12月24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理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理县2020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以下是文件内容全文。

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理县2020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巩固我县2015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建设成效,进一步挖掘农村电商发展潜力,以创新引领农村流通转型升级,以信息化、数字化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农村物流设施设备基础,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壮大农村市场主体,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满足农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通知》、《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印发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商市建〔2020〕32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县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理县2020年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

(二)项目单位

责任单位:理县人民政府;

牵头部门:理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理县财政局、理县扶贫开发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

理县全域。

(四)项目实施期限

1.建设期限:2020年7月-2022年12月;

2.运营期限:2023年1月-2025年6月。

(五)项目建设内容

1.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

2.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3.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4.农村电商培训体系建设;

5.农村电商数据体系建设。

(六)项目建设方式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实施企业,由项目实施企业自建。

(七)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总额2000万元,全额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应用,以创新引领农村流通转型升级,以信息化、数字化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夯实农村物流设施设备基础,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壮大农村市场主体,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满足农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进一步推动县域新旧动能转换、经济提质换挡、产业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重点做好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推动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

助力扶贫,精准发力。支持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利用电子商务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探索将贫困户纳入农村电商发展链条,克服疫情影响,精准发力,助力脱贫,支持有条件地区推动农村商贸流通数字化改造,提高组织化程度,提升农村消费品质,增强服务“三农”能力。

分类施策,鼓励创新。根据地区资源禀赋及农村产品特色,坚持实事求是、分区分级分类施策。加强流通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应用,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挖掘产业优势,突出产品特色。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贴近实际,大胆开拓创新。

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健全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省级结合实际细化政策措施,示范县自主统筹资金和项目,推动政策精准落实,加强绩效管理,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监督,层层抓好落实。

(三)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进一步挖掘我县农村电商发展潜力,打造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加强农村流通设施建设,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探索独具特色、经验可复制可推广的全国民族地区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积极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和传统产业数字化,降低农村物流成本,提升农村消费品质,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长30%以上,电商培训创业就业率20%以上,孵化电商创业企业(个人)100家(人)以上,电商产业链就业1000人以上。形成我县农村电商可持续、市场化运营机制,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助力脱贫促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2.具体目标:到2022年底,完成县、镇(乡)、村(社区)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升级改造1个县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和1个县级电商物流快递集配中心,不少于5个片区商贸中心,11个镇(乡)级电商服务(物流配送)站、71个村(社)级电商服务(物流配送)点,推动县内100家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或网点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建成智慧仓储、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实现商流物流统仓共配,年配送量不少于20万单;培育1个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1个区域文化IP品牌,4个产品品类品牌,升级完善10款重点特色农产品包装和10款文创产品;开展每年不少于2场理县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促进农产品产销顺畅衔接、优质优价,带动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以市场为导向推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助力脱贫攻坚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参加省内外各类展会活动每年不低于2场。实现农产品销售不少于50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5年,每年农产品销售不少于1000万元);开展各类电商培训不少于3100人次,增值培训转化率20%以上;建成农村电商数据体系,形成县域数据指挥中心,指导本县10家以上企业提高自身业务技能水平,提升业务销量。到2022年底,全县电商交易额超过15亿元,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工业品下乡物流成本降低20%以上;农村电子商务在流通体系、便民服务、产业升级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四)重点工作

积极响应国家商务部关于“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进农村电商与乡村商贸流通有机结合,培育壮大农村市场主体,完善农村市场体系、提升农村流通效率”,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商贸流通和物流配送体系,推进‘电商+快递物流’产业园区建设,实施‘快递下乡’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全面统筹建设我县农村电商和商贸流通、物流快递的融合发展,建设农村电商与商贸流通融合体系、县乡村商流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农产品进城与工业品下乡双向通道。通过严谨高效的执行,建立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立长效运营机制,提升站点可持续运营能力,打造我县“农村电商、商贸流通、快递物流融合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在切实保证国家政策落地、项目成效的同时,助力我县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建设内容

进一步挖掘我县农村电商发展潜力,打造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工程,从电商扶贫升级到乡村振兴,助推产业兴旺、乡村振兴。

(一)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

1.升级改造县级电商物流快递集配中心。

改造升级1个集商品集散、快递集散、仓储运输、农产品供应等为一体的县级电商物流快递集配中心,鼓励快递物流企业入驻,整合各类快递物流企业不少于5家,向全县站点、企业、个人提供仓储物流、分拣、配送等服务。购置仓储、办公、分拣等设备设施,提升工作效率,保障仓配安全。新购置10辆或以上物流配送车辆(含2辆冷链运输车辆),开展货物运输。

2.发展智慧仓储和智慧物流。

积极应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发1套仓储管理系统软件、1套物流快递共同配送系统软件,发展智慧仓储和智慧物流,实现智能仓储、智能分拣、智能调度、智能配送,实现商流物流统仓共配和通乡通村快递二次转接,提升仓配工作效率和安全性,确保物流信息可追溯。

3.完善乡(镇)、村(社)电商服务(物流配送)站点功能。

为避免重复建设,并确保资源效应发挥,将电商服务站和物流服务站进行共建共享。对原有电商服务(物流配送)站点进行升级改造或更换,在未建站点的行政村,新建村级电商服务(物流配送)点,完成乡(镇)服务站点建设11个,村(社)站点建设71个。升级改造和新建的电商服务(物流配送)站点统一形象设计,配备门头、LED屏、电脑、打复印机、电子秤、扫码枪、货架、办公桌椅、制度牌等设施设备(已有设施设备的尚在折旧期内的,不重复配置)。

完善站点功能,将电商服务(物流配送)站点按照“统一品牌、统一服务、统一商品配送、统一系统应用”的集“乡村超市、快递配送、旅游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连锁乡村社区新零售服务网点,为站点可持续运营打好基础,为农村居民提供代买代卖、快递收发、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旅游出行、农村金融等服务功能。

4.提供通乡通村快递物流共配服务。

整合县域内快递物流资源,实现统一仓储管理、调配车辆、运营线路,对县内物流配送站点开通双向物流配送服务不少于5年,年配送量不少于20万单,从县级物流仓储中心到村级网点48小时内完成配送,工业品下乡物流成本降低20%以上。

建设期限:2020年7月—2022年12月。

运营期限:2023年1月—2025年6月。

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投资640万元。

(二)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升级完善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功能。

坚持“整合资源、要素齐全、功能完善、重在运营”的总体思路,利用现有基础条件,对现有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进行提档升级,并与县内“理县智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功能区进行整合,打造理县电商产业园,包括“电商公共服务功能区(运营管理中心、电商培训中心、大数据指挥中心、为农服务中心、公共会议室、接待室等)和电商创业集聚区(创业孵化中心、品牌营销中心、特色产品展示中心、旅游服务中心、电商直播功能区等)”等。

2.构建电商“小商圈”。

在县城和县内重要乡镇或景区升级打造不少于5个集“智能超市+电商服务+快递配送+产业服务+供应链服务+助农扶贫”等功能为一体的数字化片区商贸中心,作为乡村电商服务、物流配送的片区示范中心,协同数字化小店、电商服务(物流配送)站点辐射周边区域,形成电商小商圈,为商贸流通企业提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模型和标杆。

3.农村产品公共品牌培育。

深入调研理县特色产业、特色农村产品和文化背景,制定理县农村产品公共品牌产业模式与品牌模式定位方案。

一是培育打造1个理县农村产品公共品牌和4个主要产品品类品牌,制定品牌发展规划,策划设计品牌VI系统和宣传文案,指导县内不少于20家企业实现品牌应用。

二是升级完善10款理县重点特色农产品销售包装,引导县域内各类生产、销售企业开展应用,打造统一的理县农产品销售形象。

三是结合理县丰富的旅游和文化资源,策划打造1个理县文化IP,开发10款具有本地文旅特色的文创产品并通过县内各大景区、景点实现宣传和应用。

4.拓展农产品出村进城通路。

对接全国批发市场、商超、生鲜电商平台、社区团购、社区生鲜店等销售渠道开展“农商互联”,开展每年不少于2场理县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促进农产品产销顺畅衔接、优质优价,带动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以市场为导向推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助力脱贫攻坚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参加省内外各类展会活动每年不低于2场。项目期内项目期内,实现本地农产品销售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5年,每年农产品销售不少于1000万元)。

建设期限:2020年7月—2022年12月。

运营期限:2023年1月—2025年6月。

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投资860万元。

(三)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1.推动传统商贸实体数字化转型升级。

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网点数字化转型升级。购置收银机及收银系统、电脑、智能终端服务系统等数字化转型升级应用软、硬件,向传统商贸企业、网点推广、发放,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优化重组,提升经营绩效。建成数字化小店100家(不含电商服务站点),实现网点在项目期内营业额不少于3000万元。将末端节点分散的采销行为进行集中统计,完善提升本地社销零统计水平。

2.下沉供应链至乡村。

依托县乡村三级仓储物流服务体系、电商服务(物流配送)站点、数字化小店等资源,引导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下沉商品供应链,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等业务和活动不少于5年,降低农村居民消费成本,更好满足农村居民消费需求。

建设期限:2020年7月—2022年12月。

运营期限:2023年1月—2025年6月。

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投资250万元。

(四)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

统筹整合各类培训资源,针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贫困户等开展农村电商普培训、电商实操培训和线上培训:

1.开展电商知识普及培训。

在项目建设期内,在各乡(镇)、村(社区),针对普通村民、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电商业务知识普及培训1500人次以上。

2.开展电商实操技能培训。

在项目建设期内,针对有一定技术操作水平与经营意识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电商服务站站长等开展电商实操技能培训1000人次以上,加大训后孵化服务,达到20%创业就业转化率。同时组织州外体验式培训100人次以上。

3.开发线上培训:

搭建线上电商培训平台和直播课堂,为学员提供课件和直播视频等在内的不同形式的线上培训;在项目建设期内,开展500人次以上的线上培训。

建设期限:2020年7月—2022年12月。

运营期限:2023年1月—2025年6月。

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

(五)农村电商数据体系建设

1.探索建设数字乡村应用数据体系。

依托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实现推广应用“智慧乡村”APP100%全覆盖乡、村电商服务(物流配送)站点,彻底打通并实现服务站运营、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村民消费与服务等数据的互联互通;建设理县电商数据系统,以月、季度、年不同时间及时统计、更新数据报告,将数据报告产品化,通过手机端进行发布,加大大数据屏的应用。

2.探索打造产业电商数据体系。

收集产销基础数据,为农产品产销精准对接、县域产业政策制定、产业结构优化等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加强对数据的分析和处理利用大数据帮助农村电商企业和农产品生产者实现精准营销,并依据大数据科学制定和调整本地农村产业政策;对本县10家以上电商企业、专合社产品进行大数据分析,帮助电商从业者利用各项电商平台指标数据,提高自身业务技能水平,提升业务销量。

建设期限:2020年7月—2022年12月。

运营期限:2023年1月—2025年6月。

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投资150万元。

四、实施企业(单位)遴选

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具备项目实施能力的企业(单位)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0年7月—2021年5月)。

成立理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理县电子商务办公室;对理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并上报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和省扶贫办备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实施主体,落实承建企业,由企业细化实施方案并报政府通过备案;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农村电商,营造浓厚发展氛围。

(二)建设运营阶段(2021年6月—2022年9月)。

全面启动项目建设,承建企业按照本实施方案确保在既定时限内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对项目建设实施全程指导监管,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改正,确保项目建设符合要求和正常运营,并接受中期绩效评价。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2月)。

项目建设工作全部实施完成后,由实施企业按照验收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申报验收,由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和初验,初验后报州、省商务、财政、扶贫开发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全面总结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的创建经验,建立电子商务发展长效机制。

(四)长效运营阶段(2023年1月—2025年6月)。

根据建立的电子商务发展长效机制持续开展运营。按照市场化原则,不断优化、创新运营模式,叠加价值服务,在实现项目社会效益的同时,创造项目经济效益,培育典型性现代服务企业,助力乡村振兴;持续营造理县电商氛围,逐渐使理县电子商务产业走向可持续的市场化运营形势。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及乡镇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和实施企业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审议决定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和检查建设实施项目推进及政策配套落实情况。

(二)建立工作机制。县人民政府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为抓手,切实加强综合示范工作的统筹指导,整合发改、扶贫、供销、邮政、金融、部门资源,研究出台土地、人才等配套措施,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项目实施、项目推进、项目创新的常态化、标准化、协同化机制。探索发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无接触”服务等电商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农村电商赋能当地特色产业。

(三)严格资金使用监管。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合理规划县级公共服务中心、乡村服务站点建设,不盲目追求“高大上”、全覆盖,着力提升服务内容和辐射带动能力。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工作经费及购买流量等支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安排资金和项目,建立项目台账,明确责任人和进展时限,确保资金安全、方案落地、农民受益。

(四)做好项目绩效评价与验收。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并适时进行现场督导,及时发现并督导整改自己和项目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对照绩效评价要求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全面整改到位;项目完工后,按照省级主管部门验收通知要求,由县经信局、县财政局、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并报请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扶贫开发局开展州级复核。

(五)做好信息政务公开。县人民政府在门户网站推行综合示范政务公开,及时、全面、集中地公开综合示范实施方案、资金安排、项目内容、决策过程等信息。示范县要与项目承办主体达成协议,凡接受财政补贴的承办主体,必须按要求提供项目有关交易和活动信息,同时依法保护承办主体的信息安全。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应在显著位置标识“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主管部门和项目承办单位应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https://emanage.mofcom.gov.cn)对接,及时更新项目进展、资金拨付以及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等材料。

(六)加大总结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农村电子商务政策成效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正向舆论氛围,调动群众学电商、用电商、促增收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现代化流通和县域电商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及时总结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成效,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相关典型案例及时上报商务厅、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局。

(七)完善市场化服务体系。从理县2015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以建设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为主,升级到以建设农村电商市场化服务体系为主,强化项目设计的市场化功能,通过市场化运营具备自身盈利能力,实现理县农村电商和电商企业可持续发展;

(八)严格遴选项目承办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较强实力、能够落地实施、能够落实服务承诺、具有较强的市场经营能力的企业作为项目承办单位,项目建设和运营服务期五年以上。

理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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