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汉源县农村地区“清洁家庭”行动工作方案》全文!
2021-08-10 10:56:33来源:汉源县人民政府阅读量:746
2020年3月12日,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汉源县农村地区“清洁家庭”行动工作方案》(汉府办发〔2020〕2号),以下是文件内容全文。
汉源县农村地区“清洁家庭”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引导广大农村群众养成讲卫生、爱干净的良好习惯,解决家庭环境“脏乱差”问题,铲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从源头预防疾病传播,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农村地区实施“清洁家庭”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疫情防控和人居环境整治总体目标,以“庭院我最净,全民齐行动”为主题,在全县农村地区实施“清洁家庭”行动,宣传表扬一批庭院清洁卫生、布置协调,居室整洁靓化,杂物摆放整齐的家庭,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村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广大群众以家庭为单位,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一手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手抓家庭卫生整治,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质。
二、实施时间和范围
(一)实施时间。2020年—2021年,按季度进行评选。
(二)实施范围。全县21个乡镇204个村(社区)农村地区常住家庭。
三、评选名额
每季度2000户(具体分配额度详见附件1),不得重复参与评选。
四、评选标准
(一)环境卫生整洁。院内布局合理、美观舒适,无污水、污渍,无露天排污沟,地面卫生保洁良好;杂物、柴草堆放整齐,庭院门前周边无成堆垃圾,无卫生死角,墙面无乱张贴、乱涂乱画,庭院内外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现象,无影响周边道路通行的建筑物;院内无家禽牲畜敞养现象;室内备有垃圾收集袋或简易垃圾桶,生活垃圾及时分类入桶。
(二)物品摆放有序。室内整洁美观,家具器物摆放整齐有序,勤擦拭、无尘土;居室整洁,地面、桌面无杂物,窗明几净;房梁、墙壁无蛛网、无灰尘;被褥叠置整齐,床单、被罩平整。
(三)厨厕干净清爽。厨房通风透气,不油腻、无异味;使用清洁能源;锅铲碗筷用完清洁并摆放整齐;灶具清洁不油腻,抹布干净无异味;厕所有墙、有顶、有化粪池或沼气池,有专用清洗工具,无蝇蛆,基本无异味。
(四)家庭风气和谐互助。家庭成员自觉遵守乡村文明卫生公约,养成讲卫生、讲文明、讲奉献、讲公德的习惯,遵纪守法、邻里和睦、尊老爱幼,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和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
五、评选过程
坚持好中选优、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采取“各方推荐、实地查看、评比打分、民主评议、公示公开”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评选。
(一)宣传动员。各乡镇要以村为单位加强宣传,全面发动群众自觉参与评选,做到农村群众对“清洁家庭”评选内容家喻户晓。
(二)各方推荐。评选采取集中推荐和个人自荐方式。集中推荐由乡镇联村干部、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等严格按照标准,根据日常掌握情况,择优推荐。个人自荐由个人或家庭按照评选条件、范围和对象,向所在村申报,村上初步核实后纳入候选名单。
(三)入户核查。各乡镇要指导村(社区)严格按照评选原则和标准,组织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对候选户进行实地考察、现场参观,并实地拍照,逐户进行对照打分。
(四)民主评议。村(社区)要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大会根据综合打分结果、日常了解等情况对候选户进行集中民主评议,确定村级“清洁家庭”推荐名单,报所在乡镇审核。
(五)公示公开。乡镇要将拟表扬“清洁家庭”名单公示3天,并将最终确定“清洁家庭”表扬名单报送县农业农村局汇总。
(六)表扬奖励。县人民政府统一制作“清洁家庭示范户”光荣牌,各乡镇负责发放到户。每户发放奖励金100元,各村可按实际情况利用村级资金适当增加奖励金,原则上每户农户不得重复领取奖励金。
(七)退出摘牌。被评选为“清洁家庭”的农户,若未按照“清洁家庭”行动评选标准保持家庭卫生的,经村(社区)民主评议、公示后,可摘牌退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舆论宣传。各乡镇、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流动广播、入户走访等方式宣传“清洁家庭”行动,做到农户对行动内容、标准和和程序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要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制定本乡镇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确保每季度月底前评比表扬一批“清洁家庭”。
(三)树立先进典型。树立“清洁家庭”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辐射带动全县广大群众积极改善周边环境,形成人人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身疫情防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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