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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州通川区关于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2021-08-05 15:20:04来源:通川区人民政府阅读量:1659

2021年4月21日,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委通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发布,以下是文件内容全文。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莲湖景区党委,街道、经开区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莲湖景区、经开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单位):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结合通川实际,现就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2021年,粮食产量达到18.5万吨以上,生猪出栏达到32万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639元以上,增速达到9.5%以上,高于同类区平均水平,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攻坚成果得到持续巩固。编制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全面启动宜居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乡村社会和谐稳定。

到2025年,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断优化,加快发展精致农业,建设绿色高效、特色活力、智慧开放的现代农业园区,加快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构建形成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新态势;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高标准农田占比突破60%,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保障供给能力显著增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全面推进美丽庭院建设,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乡村文明程度得到提升,农村发展保障更加有力。脱贫攻坚成果得到有效巩固,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实现农民充分就业,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和全省农民平均水平。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确保政策连续性,并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衔接,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按要求调整优化扶贫机构职能,及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编制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的有效衔接。调整完善区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关系、职责任务和工作重心,深化对口帮扶,配合做好省市单位定点帮扶,在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退出贫困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等选派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探索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区管乡用、下沉到村”新机制。持续开展城乡党建结对共建和“两新联万村·党建助振兴”等行动。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合理确定监测标准,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充分发挥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作用,定期检查、动态管理、分类帮扶、动态清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继续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持续加大就业和产业扶持力度,继续完善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分类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分级确定区、乡、村、户资产权属,落实管护责任,实行台账管理,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继续发挥作用。

(三)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分类帮扶机制。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充分利用政府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定期核查和动态监测以及动态调整。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适时调整提高低保标准,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合理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继续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过渡期内逐步调整脱贫人口资助政策。合理设定医疗救助年度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调整医疗保障措施。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政策,结合实际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保费。

(四)持续做好乡村振兴抓点示范。继续开展乡村振兴抓点示范,按照“串点连线、成片推进”思路,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推进年活动,按照组建1支扎根基层队伍、建好1个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完善1个农建综合示范区、打造1条宜居宜业宜游精品线路、健全1套行之有效工作机制的要求,采取高位推动、规划引领、项目带动、现场推进、政策保障、实绩考核、正向激励,在北山、梓桐、蒲家等乡镇10个行政村,建立覆盖面积不低于3万亩的“乡村振兴示范区”。完善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促进产销对接,深化消费帮扶,继续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统筹用好公益岗位,延续支持扶贫期间优惠政策,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广泛推广以工代赈,谋划建设一批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进行集中支持。

(五)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机衔接。优化财政投入支出结构和规模,保留并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适当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村倾斜,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过渡期前3年继续实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依法全面落实再贷款帮扶政策和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加大对特色优势产业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延续脱贫攻坚期间人才智力支持政策,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

二、充分保障粮猪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六)稳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粮食生产,围绕“稳产保供、提质增效”目标,稳定粮食播面,提高粮食产量,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进一步加大投入,持续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至少建成优质粮油示范片3万亩,支持北山镇建设酵素水稻1万亩。全面落实种粮惠农政策,充分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实施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技术创新工程,开展“宜机化”扩面提升和“五良融合”全程机械化创建行动,到2025年实现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率达到70%以上。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开展责任制考核,对不能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乡镇一律不得参加涉农工作评优和奖励。开展爱粮节粮制止餐饮浪费系列活动。

(七)保障生猪等“菜篮子”产品供给。积极引导和支持大户、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适度增产,提升生猪等“菜篮子”产品整体保障供给能力,全面完成市级下达年出栏生猪任务。严格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重点推行标准化养殖,推进生猪规模场建设,持续推广“育、引、繁、推”一体化建设,提升生猪良种繁育水平。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推进畜禽水产养殖标准化建设,提高市场肉类占比,全区实现肉类总产量3.25万吨,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到2.26万亩以上。加强市场信息监测预警,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八)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压紧压实乡镇党委政府责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健全耕地数量和质量监测监管机制,开展“十三五”时期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优先在“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3万亩,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落实“中省市县累计投入不低于3000元每亩的建设补助标准”。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地力提升行动,开展农村撂荒地专项集中整治,对“非粮化”和耕地撂荒严重的乡镇党委政府按规定予以约谈和问责。

(九)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健全区、乡、村三级监管工作责任体系。推行农业标准化,着力扩大“巴山食荟”影响力和使用范围,打造一批叫得响、过得硬、有影响的农产品地域品牌,新培育农产品“三品一标”4个。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大宗农产品监测全覆盖,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有效落实“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办力度,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和安全感显著提升。

三、加快建设生态宜居有礼乡村

(十)及时编制乡村规划。明确重点乡镇、特色乡镇、一般乡镇和中心村、一般村的乡村布局分类,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乡村建设规划编制。2021年编制完成至少3个乡镇和至少9个村的乡村建设规划,力争五年内编制完成有条件、有需求的乡镇、村。乡村建设规划坚持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明确建设标准和规范,加强村庄风貌引导、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2021年将1个特色乡镇和至少3个特色村以及至少5个美丽庭院纳入保护提升改造范围。

(十一)全面提升乡村生态环境。制定《通川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领导体系和推进机制。深化厕所革命、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庄清洁五大行动。探索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模式,健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机制。到2025年,基本普及卫生厕所,实现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村民小组专职保洁员全覆盖,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7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2021年,建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村推进示范村10个、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村推进示范村10个、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15个,完成95%土坯房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持续开展水美新村建设。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入开展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深化河(湖)长制。全面推进林长制。严格水土保持监管。全面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开展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加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渔政执法监督,确保十年禁渔令有效落实。

(十二)深化乡村公共基础建设。全面实施路长制。持续推进“水、电、气、路、讯、网”等基础设施补短提升。启动实施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和乡村振兴农旅示范路工程,新(改)建乡村公路15公路。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2025年实现全区农村集体供水率达到88%以上,完善农村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和工程长效运营机制。扩大天然气、液化气、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利用覆盖范围。加快农田水利、农业科技、农产品流通等产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乡村产业、生态环保、公共服务、风险管理、乡村治理等领域新型基础设施保障和服务能力。

(十三)完善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职务(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倾斜。提升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采取派驻、巡诊等方式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农村地区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健全区、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加大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农信员、一村一农技巡回指导小组制度。大力实施农村聚居点、村主要交通干线和村组文化广场绿化、美化和亮化工程,2021年全面完成农村聚居点路灯改造。

(十四)加强乡村社会治理。进一步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书记,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健全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探索推行村级公益项目建设新模式,积极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机制。深入推进礼治、法治、德治、自治相融合,积极打造以礼为主题的乡村文化,积极创建“有礼村庄”“美丽庭院”和“礼仪之家”。完善多元矛盾纠纷调解架构,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创建第二批国家级和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举办通川区第四届农民丰收节。

四、积极调整优化现代农业体系

(十五)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转型升级。加快农产品加工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支持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保鲜、储藏、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支持主产区农产品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增值,推动初加工、精深加工、主食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新建农产品初加工设施5座。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通川灯影牛肉品牌,支持宏隆肉业、清泉食品等农产品加工企业扩能。推动农产品加工产能向农产品加工园区聚集发展,新增“四上一新”企业3户,培育亿元骨干企业2户,创建产值超100亿元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1个。引导和促进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资源化循环高值梯次利用。

(十六)持续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对标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加大粮油、生猪、水果等国家级、省级、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力度,重点在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和物流、农业新业态、质量品牌、科技创新、改革创新等6个方面晋位补短,力争2021年实现“123”目标,即:新增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新增市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新增区级现代农业园区3个。大力发展果、茶、菜、药、猪、渔等一批特色产业,巩固提升现有6.5万亩特色产业基地。

(十七)加速发展智慧农业。依托全省“数字三农”试点县建设,加快建设“数字三农”平台。联合科研机构、大型农业企业和农户,建立完善农业大数据采集、共享、分析、使用机制。加快构建全区范围农业大数据统一监管平台,为政府和市场主体提供集展示、监测、预警、控制、管理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物联网服务。以农业物联网技术为核心,依托现代农业园区等,实施智慧农业应用示范工程。将农业企业、农业专合社等有序纳入平台追溯管理,推动农业经营主体与知名电商平台对接,拓展网络销售空间。规范益农信息社建设,加快推进产业基地物联网建设,实现农业信息化水平达到90%以上。

(十八)积极构建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积极争创全省冷链物流示范县,加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以现代农业园区为抓手,统筹产业布局,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农产品保鲜仓储冷链项目建设,新增烘干冷链保鲜设施10座以上。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有效从源头解决全区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大力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进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建设,加强乡镇商贸设施和到村物流站点建设,发展农产品从产地到销地的直销和配送。

五、深化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改革

(十九)创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入推进全国第四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建设,开展“清产核资、成员认定、股权量化、登记赋码”回头看,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探索股份合作、资源合作、资金入股、租赁经营等有效实现形式,推进与各类经营主体联合,将发展村集体经济与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和集体资产资源改革以及扶贫资产、合并村资产盘活等相结合,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开展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2025年基本实现合并村集体经济完全融合发展。2021年健全新型集体经济运行机制,着力打造新型集体经济示范村30个,收入总量突破1000万元,人均收入达到35元以上。

(二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统筹推进宅基地信息系统、数据库和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区乡村宅基地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统筹安排农房保障用地计划指标,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探索开展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制定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考核实施办法,确保“十四五”期末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提高到50%以上。在新编区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安排不少于10%建设用地指标,在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安排至少8%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和项目用地。

(二十一)高质量培育农村新型市场经营主体。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建行动,新创建省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3家,培育区级龙头企业6家。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行动和示范创建工程,到2025年基本实现每个村民小组至少有1家家庭农场。深入推进全省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新培育省市级合作社示范社5家、家庭农场10家,新成立农民专合社15家、家庭农场50家。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展示推广服务中心。深化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20人以上。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完善回引优秀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把根治欠薪纳入政府及有关部门目标绩效考核。

(二十二)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供销合作社行业指导体系,建立联合社“三会”制度。深入实施“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拓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加强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推进乡镇供销冷链服务网点发展。加快社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积极参与蓝莓种植示范园区建设和酵素水稻种植。推进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三社”融合发展,打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二十三)拓宽乡村投融资渠道。将农业农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区本级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以及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领域。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支持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有序扩大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的专项债券发行规模。加大“三农”领域信贷支持力度,保持涉农贷款余额和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建立涉农主体信用白名单制度,到2025年基本建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挂牌上市和发行债券。

(二十四)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做好改革前后乡镇、村资产债务转接和工作移交,妥善处理资产债务、土地权属、收益群体等问题,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继续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依法推动乡镇扩权赋能,探索建立乡镇职责准入制度,实行村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推进涉农领域“放管服”改革向乡村延伸。探索运用集约化、片区化和科技化等手段,完善“五级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开展改革成效监测评估,强化风险防控。到2021年底实现涉改乡镇和村运行机制基本顺畅。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全面领导

(二十五)健全党组织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建立健全上下贯通、左右联动、配合密切、执行有力、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严格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定期对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乡镇党委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农村工作职责的,依照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予以追责问责。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区级各部门都要确定联系点。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领导,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具体部署,健全适合乡村特点的人才培训机制,强化人才服务乡村激励约束。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选派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建设一批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

(二十六)加强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乡镇和部门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进行备案。围绕“五大振兴”目标任务,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分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强化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加强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二十七)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序开展乡镇、村集中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与换届同步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加强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坚决惩治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建立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推进乡村振兴的制度机制,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

(二十八)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乡镇党委和政府每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区级各要素配置和公共服务主管部门每年年初和年底向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本部门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工作计划和执行情况。建立乡村振兴荣誉制度,每年表彰一批为乡村振兴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加强乡村振兴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浓厚氛围。对乡镇党政和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注重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党政领导干部,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健全“三资”统计调查体系,创新完善督查方式,开展乡村振兴进展监测评估,强化乡村振兴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落实。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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