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西格尔木市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情况
2018-08-30 10:31:07来源:中新网青海阅读量:1062
记者2018年8月29日从格尔木市获悉,自格尔木市启动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来,按照省州划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格尔木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狠抓改革任务落实,确保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扎实推进。
格尔木市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范围为市属4个乡镇42个行政村。在推进改革工作中,格尔木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协调,抓好落实,全力推进改革工作。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秘书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格尔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城区行委、乡镇党委书记亲自挂帅,自觉担负推进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体责任。
制定《格尔木市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案》,明确年底完成5个市级试点村改革任务,2019年6月面上推进37个村完成成员界定和清产核资工作,用2年时间建立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2021年全市基本完成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
召开了全市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了改革及阶段性任务。逐级开展市、乡(镇)和村各级动员培训,对党政领导、基层干部、业务骨干和村民代表等进行培训。组织城区、乡镇和试点村村干部等30人赴乌兰县现场观摩学习,学习借鉴兄弟县市改革经验。
印发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成员界定指导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坚持试点先行,在乌图美仁乡小灶火4个试点村启动改革试点,各村组建了村级工作机构,成立了村工作组,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级《改革方案》《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方案》和《成员界定办法》,研究确定了成员界定基准日,并在村内公示。目前,乌图美仁乡各试点村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正紧张进行中,村集体成员信息和村集体三类资产摸底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注:格尔木市,隶属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位于海西州西南部,东临德令哈市、都兰县、曲麻莱县、玉树藏族自治州,南邻安多县、班戈县,西邻新疆,北邻内蒙古。辖3个行委5街道2镇2乡:东城区行委、西城区行委、察尔汗行委,昆仑路街道、黄河路街道、河西街道、西藏路街道、金峰路街道,唐古拉山镇、郭勒木德镇,大格勒乡、乌图美仁乡。面积11.9万平方公里,人口240494人(2017年常住)。
格尔木市是长江和澜沧江的发源地,由柴达木盆地中南部和唐古拉山地区两块互不相连的区域组成,市区位于柴达木盆地中南部格尔木河冲积平原上;地势南高北低,由西向东倾斜。气候属高原大陆性气候,山有昆仑山、唐古拉山、格拉丹东雪峰,河流有长江、澜沧江,境内察尔汗盐湖是世界是最大的盐湖,号称“盐湖之王”。
格尔木市旅游景点有长江源头、昆仑山国家地质公园、雅丹地貌、西王母瑶池、昆仑神泉、格尔木胡杨林、纳赤台清泉、察尔汗盐湖、唐古拉山口、玉虚峰、三江源自然保护区、三岔河铁路特大桥、将军楼公园、野牛沟、可可西里、格拉丹东雪山、格尔木烈士陵园、万丈盐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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