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沐川县2021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印发
2021-07-15 11:11:08来源:沐川县人民政府阅读量:825
2021年3月30日,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沐川县2021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本计划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沐川县2021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为切实加强土地调控,促进沐川县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精神,结合我县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指标
(一)总量
2021年土地供应总量337.1353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314.962公顷。
(二)用途结构
在2021年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6.4883公顷,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1.93%;工矿仓储用地17.078公顷,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5.06%;住宅用地29.8617公顷,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8.8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5862公顷,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1.65%;交通运输用地278.1211公顷,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82.5%。
二、土地供应导向
(一)继续加大住宅用地供应
进一步提高政策性住房用地的比例,合理把握供地时序,着力改善民生和稳定房地产市场。保持土地储备开发投资合理规模,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和住房保障能力,增加住宅用地供应,支持居民的合理住房需求。确保各类政策性住房及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着力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积极支持旧城区改造、重点工程建设拆迁。紧密跟踪市场形势,优化住宅供应方式和时序。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规模,出让面积原则上不超过7公顷;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发展,解决居民的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二)继续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
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保障能源和资源设施、市政公用环卫设施、环境建设等项目用地供应,提高城市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城市综合功能完善、改善城市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水平。重点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应急管理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土地供应,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
(三)优先保证具有高效、高辐射力的优势产业的用地供应
支持重点产业集聚区和功能区的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重点支持生产性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的用地供应,推进一批带动力强的重大产业项目落地;积极支持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创新药物研发等带动力强、潜力大、效益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的供应。
(四)统筹城乡区域发展,进一步倾斜新城区土地供应
进一步向新城区建设倾斜,推进重点区域的快速发展,增强城市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支持新城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能源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积极探索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模式,支持基础设施完善、产业统筹升级、农民回迁安置用地,全面推动城乡结合部改革发展。推进重点乡镇建设,支持重点乡镇和产业集聚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城镇化建设进程。
三、计划的执行
(一)计划原则
本着“全县统筹、区域协调、分类指导、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年度计划实施
县政府相关部门按照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实施工作。
1.进一步落实供应计划的地块公布机制,明确土地供应政策,稳定市场预期。土地供应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县自然资源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县政府提出的土地供应计划安排建议方案将年内拟供应的住宅、商服、工矿仓储与公共服务设施地块向社会公布。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计划地块的,县自然资源局应于每季度末前与县经济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审核后,将计划修订方案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批准后及时将修订方案向社会公布。
2.加强计划实施过程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完善政府相关部门和县政府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县自然资源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要主动服务,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支持帮助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进计划实施。县自然资源局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地与县经济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
3.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县自然资源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社会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4.本计划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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