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东兴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2021年)
2021-07-12 11:40:14来源:东兴区人民政府阅读量:2584
2021年5月28日,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内江市东兴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通知》(内东区府办发[2021]47号)文件发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内江市东兴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通知
内东区府办发[2021]4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0〕414号)等文件要求,内江市东兴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已通过专家组技术验收。
现将内江市东兴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予以公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内江市东兴区集体建设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
2.内江市东兴区农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附件1
表1-1 内江市东兴区集体建设用地级别范围分布表
备注:位于东兴区城市市区以内(西林街道、东兴街道、新江街道(城市市区内)、胜利街道(城市市区内)、高桥街道(城市市区内)、郭北镇(城市市区内)、椑木镇(城市市区内))的集体建设用地评估可参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有关规定。具体范围以“内江市东兴区集体建设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为准。
表1-2 内江市东兴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一览表
基准地价内涵:1、估价期日:2021年1月1日;
2、权利状况: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3、使用年限:商服用地4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4、容积率:商服用地1.5,宅基地1.5,工业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按具体规划设计条件;
5、开发程度:宗地外“三通”(通上水、通电、通路)、宗地内“场平”(场地平整)。
附件2
表 2-1 内江市东兴区农用地定级成果一览表(耕地)
表 2-2 内江市东兴区农用地定级成果一览表(园地)
表 2-3 内江市东兴区农用地定级成果一览表(林地)
表 2-4 内江市东兴区农用地基准地价结果表
基准地价内涵:
1、估价期日:2021年1月1日;
2、土地使用年期:30年;
3、耕作制度:耕地为小麦-水稻、麦-玉米;一年二熟;
4、权利状况:农用地使用权价格;
5、农田基本设施状况:满足农业基本生产条件。
备注:结合东兴区实际情况,东兴区坑塘水面、设施农用地级别参照耕地级别,基准地价水平参照水田基准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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