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的路径有哪些?
2021-06-30 20:30:1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211
闲置宅基地及闲置农房,是指在保障宅基地资格权人“住有所居”的前提下,未充分有效盘活利用的全部或部分宅基地及农房。那成都市温江区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的路径有哪些呢?
成都市温江区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的路径
根据《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关于进一步鼓励与支持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及闲置农房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温农发〔2021〕15号)的内容,成都市温江区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的路径主要有以下几条:
1、自营
鼓励与支持宅基地使用权人或返乡人员原址利用其闲置宅基地及闲置农房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
2、出租
宅基地资格权人在满足“住有所居”的前提下,自愿通过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村住房使用权方式,以出租人身份将闲置宅基地及闲置农房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超过二十年。租赁双方可凭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利证书、租赁合同等资料向镇(街)申请租赁备案或向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机构申请交易鉴证。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可按村民民主议定标准向出租方收取一定的宅基地有偿使用费。
具体流程: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宅基地资格权人向集体缴纳宅基地有偿使用费→租赁双方向镇(街)申请农房租赁备案或向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机构申请交易鉴证。
3、合作
在不改变宅基地使用权权属的前提下,宅基地使用权人与合作方签订合作(联营)协议,共同发展乡村产业,共享收益、共担风险。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可按村民民主议定标准向宅基地资格权人收取一定的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合作(联营)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方式、合作期限、收益分配方式等内容。合作双方可向村委会申请对合作协议进行盖章见证。
具体流程:合作双方签订合作合同→宅基地资格权人向集体缴纳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合作双方向村委会申请合同见证。
4、出资(作价入股)
宅基地资格权人在满足“住有所居”的前提下,自愿以一定年限的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及(或)闲置农村住房所有权出资(作价入股),采取市场化方式与投资人或其他宅基地使用权人共同组建乡村产业发展主体,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宅基地使用权人在出资(作价入股)前,应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按村民民主议定标准缴纳一定的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宅基地使用权出资(作价入股)的期限不超过40年。鼓励宅基地使用权短期出资(作价入股),出资(作价入股)的期限越长,有偿使用费收取标准越高。
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及(或)闲置农村住房所有权出资(作价入股)到乡村产业发展主体的,作价出资双方可凭身份证明、宅基地资格权人“住有所居”证明、不动产权利证书、出资合同、村民决议、公示期证明、乡镇审查表等资料向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机构申请办理交易鉴证。
具体流程:作价出资双方签订作价出资(作价入股)协议→村组对以宅基地出资(作价入股)行为进行审核→镇(街)对出资(作价入股)行为、“住有所居”证明及出资(作价入股)用途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用途管制等进行审查→宅基地资格权人向集体缴纳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出资(作价入股)双方向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机构申请办理交易鉴证。
总结: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其实是一个非常丰富且有价值的资源,如何盘获利用需要因地制宜,找到适合本地操作的路径,以上就是农交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市温江区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的路径”的内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