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湟中县6项举措保障农村产权改革稳步推进
2018-05-30 11:35:25来源:湟中县人民政府阅读量:2351
自2015年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总结经验,持续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全县农业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各乡镇和全县所有行政村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保障了改革工作的有序推进。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湟中县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改革任务、区域布局、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
——抓好清产核资,全面摸清家底。为准确掌握全县“三资”情况,通过“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六步工作法,做到了数额准确,产权明晰,现状清楚。在资源清理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公司,精确定位和计算了农村资源性资产的空间位置、计量面积等,绘制了资源性资产分布图。通过资源清查,准确获取了道路、水渠、广场等资源性资产的地理信息数据。全县共核实资源性资产340.25万亩、经营性资产0.65亿元、公益性资产6.04亿元。
——严格身份界定,认定成员资格。本着“应确尽确”的原则,严格执行成员身份界定办法,通过“摸底、建议、确认”三步走方式确定成员资格,对有异议人员采取召开户主代表会、村委会出具证明、动员劝返等方式予以确认,做到了“不能多头占有,也不能两头落空”。为切实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成员身份界定办法的制定、基准日的明确、成员身份确认等重点环节,均通过村委会、党员会和户代会讨论和研究。全县界定成员41.53万人,成员界定复核工作将于6月底完成。
——抓好资产量化,合理设置股权。为科学、合理设置股权,在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全面核实农村集体资产基础上,制定印发了《湟中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设置与量化管理指导意见》,指导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村集体组织成员,股权证书现已全部发放。制定股权转让、有偿退出、继承等股权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集体内部转让本集体股份,或者由集体赎回的条件和程序,力争12月底前完成。
——抓好组织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制定印发了《湟中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机制。为依法管理使用村集体所有资产,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权益,成立了345个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严格保护集体资产所有权,依法管理使用村集体所有资产,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保证了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探索发展方式,壮大集体经济。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有效途径,实施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坚持项目、资金、政策向发展村集体经济倾斜,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支持村集体建立农牧产品销售电商平台;合理开发、利用集体资产,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乡村旅游、资产收益等形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目前已落实各项扶持资金1.73亿元,通过“光伏扶贫覆盖一批、乡村旅游带动一批、互助资金帮扶一批、以村集体主导的专业合作社引领一批、专项资金扶持一批”,计争取到2018年12月底,实现全县40%的行政村村集体经济有收益,到2020年12月底,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有经营性资产、有收益,全面消除村集体经济“空壳村”。
注:湟中县,隶属于青海省西宁市。位于青海省东部,东临西宁市、海东市,南邻贵德县、尖扎县,西邻海南州、海晏县,北邻门源县、大通县、互助县。辖2镇24乡:鲁沙尔镇、多巴镇;丹麻乡、田家寨乡、什张家乡、群加藏族乡、土门关乡、升平乡、总寨乡、上新庄乡、马场藏族乡、西堡乡、大源乡、甘河滩乡、坡家乡、汉东回族乡、大才回族乡、维新乡、共和乡、盘道乡、拦隆口乡、拉沙乡、上五庄回族乡、四营乡、李家山乡、海子沟乡。面积2700平方公里,人口43.7万(2010年)。
湟中县地貌为西北黄土高原和青藏高原过渡地带,境内三面环山,沟谷错纵、山川相间;地势南、西、北高而东南略低。气候属高原大陆性气候,山有祁连山、娘娘山、拉脊山脉,河流有湟水、大南川、西纳川、云谷川等。旅游景点有塔尔寺,群加国家级森林公园、上五庄水峡、大源南朔山、上新庄药水滩、莲花山旅游风景区等。名人有藏传佛教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共产党员寇从善,清代举人杨兴霖、李焕章,武术名家赵成章,名艺人甘世霖、血日尼玛、罗藏丹珠,兽医名家韩宝仁,农民书法家莫如志等。
>>推荐:湟中县农村产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