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大通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第二阶段工作开展
2018-05-18 11:51:44来源:大通县人民政府网阅读量:1565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精心筹备、紧密配合,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第一阶段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正在开展第二阶段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制定了《大通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成立了县、乡两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签订目标责任,层层抓落实,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各乡镇相继召开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安排会,利用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宣传工作。通过宣传动员活动,有效提高了群众对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决策部署的认识,对全力推动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调动基层干部群众主动性和积极性打好了基础,开好了头,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是举办村级专题培训班。各乡镇组织村干部举办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村级人员专题培训班,围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背景、核心、方法、其他省市经验、成效等方面,重点讲解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身份界定和清产核资办法,并进行了现场互动交流,答疑解惑,为推进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奠定了基础。
截至目前,正在开展第二阶段工作(人员身份界定和清产核资工作),全县已初步完成成员身份界定工作104个村,界定成员106201人;已完成人员身份摸底并正在开展资格认定工作150个村;正在开展人员身份摸底工作35个村;尚未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有83个村。
注: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隶属于青海省西宁市。位于青海省东部,东部与互助土族自治县相邻,西部与湟中县、海晏县为界,南接西宁市,北与门源回族自治县相望。辖9镇11乡:桥头镇、城关镇、塔尔镇、东峡镇、黄家寨镇、长宁镇、景阳镇、多林镇、新庄镇,青林乡、青山乡、逊让乡、极乐乡、宝库乡、斜沟乡、良教乡、向化藏族乡、桦林乡、朔北藏族乡、石山乡。面积3090平方公里,人口45.3(2012年)。
大通县先后两次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地貌属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过渡地带;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气候属高原大陆性气候,山有祁连山、马鞍山、娘娘山、达坂山、老爷山等,河流有湟水河、北川河等。旅游景点有苏家堡故城、明长城、会宁寺、广惠寺、城关文庙、桥头公园、茶汗河国家森林公园、宝库石林温泉、鹞子沟风景区、老爷山旅游区、国娘娘山风景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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