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那坡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方案
2021-03-16 10:01:19来源: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1008
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强化农村产权交易的管理和服务,推动农村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提高农村资源利用率,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72号)精神及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8〕10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百色市关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为根本,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扎实做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
二、建设目标
按照中央、自治区、百色市的相关部署要求,建成那坡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配齐人员和设备,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和健全运营机制,并在2019年底前开始运营。同时,由县财政安排扶持资金,支持有条件的乡(镇)探索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点,逐步形成县、乡(镇)两级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和信息服务网络。
三、基本原则
(一)服务群众,公益为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必须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突出公益性。
(二)政府主导,科学设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是结合我县实际,经科学认证,实行县政府主导,由第三方进行管理经营的服务“三农”工作机构。
(三)自愿平等,公开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坚持公开透明、自主交易、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工作理念,并不断对交易流程、交易规则、服务方式和监管制度进行健全和完善。
四、建设内容
(一)场所建设:在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并配齐软硬件设备。
(二)经费预算及资金来源:由县本级财政适当安排产权交易中心场所建设经费,并由县农业农村局对场所建设经费进行初步概算。
(三)工作人员: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
(四)组织管理:中心平台使用全区统一的信息系统具体组织交易,接入自治区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系统,执行全区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系列制度规则。
(五)服务内容: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指导服务工作,收集汇总并发布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受理交易咨询和申请、协助产权查询、组织流转交易、出具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政策咨询及宣传推广等,并适时开展资产评估、法律服务、产权经纪、项目推介、抵押融资等配套服务。
那坡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展的农村产权交易品种有: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2.农村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
4.农村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5.涉农知识产权;
6.农业实物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
7.涉农金融不良债权和不良资产。
五、管理形式
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实行由县人民政府组建企业法人管理形式,服务费按相关规定进行收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工作落实,成立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农 斌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子源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黄丽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莫金龙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黄华全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余青松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黄新学 县财政局局长
农有敬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百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国锋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许 雷 县水利局局长
王志诚 县林业局局长
马振凯 县司法局局长
潘秋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农俊军 中国人民银行那坡县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农有敬同志兼任,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二)部门责任分工
县财政局:负责对那坡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提供经费保障,统筹安排好平台建设经费。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引导和规范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交易改革、农户宅基地改革试点和产权流转交易等相关工作。
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配合自然资源局开展农户宅基地确权中规划手续补办等相关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和完善不涉及公共安全的小型水利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交易等相关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指导和完善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四荒地” 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使用权等产权流转交易等相关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指导和完善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交易等相关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企业法人性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的设立、变更,并规范其经营行为等相关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指导出台我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相关政策等相关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制定我县农村产权各交易品种流转交易收费标准。
县教育局:组织科学技术局人员负责指导和完善涉农专利、商标、版权、新品种、新技术等农业类知识产权流转交易等相关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那坡县支行:负责指导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等相关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报批手续。组建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人员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监督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相关监管制度对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进行监管,并做好统计监测、违规处理、风险处置等工作,切实防控风险。
(二)加强支持引导。通过制定扶持政策,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引导农村产权进场交易,促进流转交易健康发展。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部门在人、财、物等方面加大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支持力度,对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营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三)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关心和支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成为市场建设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典型示范引导,推动我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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