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个村!2024年南宁兴宁区首批拆迁村名单:有没有你家?
2024-04-02 11:43:06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0691
2024年3月19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发布了23则征收土地公告,计划对一些村的土地进行拆迁。那么,2024年南宁兴宁区首批拆迁村名单有哪些?下面是农交网小编的介绍。
一、2024年南宁兴宁区首批拆迁村名单
1、兴东街道鸡村,三塘镇降桥村
根据《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2024〕6号):征收广西国有高峰林场、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牛研究所、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街道鸡村、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降桥村土地共17.6843公顷。
根据《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2024〕32号):征收广西国有高峰林场、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牛研究所、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街道鸡村土地共0.9343公顷。
2、三塘镇三塘村、创新村
根据《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2024〕11号):征收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三塘村集体土地1.9393公顷。
根据《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2024〕12号):征收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三塘村集体土地1.4884公顷。
根据《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2024〕13号):征收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三塘村集体土地1.7325公顷。
根据《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2024〕14号):征收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三塘村集体土地,同时使用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未利用地共0.0715公顷。
根据《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2024〕15号):征收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三塘村、创新村集体土地,同时使用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共1.1958公顷。
根据《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2024〕16号):征收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三塘村集体土地0.5366公顷。
根据《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2024〕17号):征收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三塘村集体土地9.3026公顷。
根据《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2024〕18号):征收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三塘村集体土地3.4534公顷。
根据《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2024〕19号):征收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三塘村集体土地,同时使用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未利用地共1.9290公顷。
根据《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2024〕20号):征收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三塘村集体土地,同时使用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未利用地土地共4.2216公顷。
根据《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2024〕21号):征收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三塘村集体土地4.8091公顷。
3、三塘镇那况村
根据《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2024〕23号):征收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那况村红灯坡集体土地0.1803公顷。
根据《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2024〕24号):征收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那况村红灯坡集体土地7.6935公顷。
根据《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2024〕25号):征收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那况村红灯坡集体土地8.789公顷。
根据《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2024〕26号):征收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那况村红灯坡集体土地9.8591公顷。
根据《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2024〕27号):征收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那况村红灯坡集体土地20.0444公顷。
根据《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2024〕28号):征收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那况村红灯坡集体土地3.663公顷。
根据《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2024〕29号):征收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那况村红灯坡集体土地3.256公顷。
根据《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2024〕30号):征收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那况村红灯坡集体土地,同时使用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共2.8552公顷。
根据《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2024〕31号):征收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那况村红灯坡集体土地6.2639公顷。
4、昆仑镇八塘村、黄宣村、富兴村、平地村
根据《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2024〕22号):征收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八塘村、黄宣村、富兴村、平地村集体土地,同时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管理使用的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共计1.5588公顷。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2024年南宁兴宁区首批拆迁村名单的介绍,涉及3个街镇9个村。点击:兴宁区农村产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