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南县农田灌溉工程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3-03 16:23:29来源:龙南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609
各乡、镇人民政府,九连山、安基山营林林场,东坑、黄沙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龙南县农田灌溉工程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八年八月八日
龙南县农田灌溉工程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改变农业基础设施长期薄弱的局面,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逐步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规划意义、目标
1、意义
通过农田灌溉工程规划,全面、完整的提出灌溉工程布局,完善农田灌排设施,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护和增加灌溉面积,促进农业增产增效,保障粮食生产安全;通过整合水利、农业开发、国土整治、以工代赈、老建扶贫等各渠道资金,争取上级支持和县内各级投入的方式,集中资金用于全县农田灌溉工程建设和改造,确保投资效益最大限度的发挥。
2、目标
力争至2020年,基本完成我县农田灌溉工程建设和改造任务,形成较完善的农田灌排体系,灌溉工程的灌溉保证率、灌溉水利用系数等指标和参数能达到规范标准和国家的有关发展目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大幅提高,有力保障我县“三农”发展和粮食安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二、工作内容
在采取实地查勘、资料收集和调查研究等方式,准确、详细地摸清当地农田灌溉工程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农田灌溉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实际提出区内农田灌溉工程建设的总体布局、灌溉工程的建设内容与规模、主要工程量与投资以及分期实施意见和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建议等。规划具体工作内容:
1、基本资料收集调查
收集全县及灌区社会经济、农业生产(农作物种植结构及面积、中低产田面积)、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土地利用等现状基础资料和相关规划成果;收集灌区农田灌溉工程现状以及已完成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情况等基础资料和成果,摸清整个灌区的工程现状与存在问题。
2、灌区规模论证
灌区规模的论证,原则上应通过灌区的供需水平衡分析论证确定。在综合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粮食生产安全、生态等的用水需求,对全县总体供需水进行平衡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灌区历年运行的实际情况,结合灌区的供需水平衡分析,合理确定灌区的灌溉发展规模。
3、灌区续建与改造建设工程
工程等级与设计标准依照《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中的有关规定及工程规模确定。
依照上述设计规范规定,根据各级渠道及建筑物的工程规模,确定其工程等级和设计标准;根据灌区现状与供水需求,对灌溉、排水工程作出全面规划。200亩以上灌区逐个规划,200亩以下灌区估算全县区汇总数。
4、环境影响评价与水土保持
规划应从自然与社会环境方面对灌溉工程的可行性进行分析。针对工程实施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提出减轻或防止工程实施对环境带来不利影响的对策措施和相关建议。
规划应在分析所在灌区水土流失现状的基础上,根据规划项目的特性,对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情况进行预测,并根据水土流失特点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
5、工程管理
在分析灌区工程管理的现状及存在主要问题的基础上,依照有关规程规范、法规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明确灌区的管理范围,落实灌区管理单位;完善和推进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的改革,核定灌区供水成本,理顺水价、强化水费计收管理,逐步建立保证灌区良性运行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6、投资估算
根据工程规划,分灌区、分项目、分年度进行投资估算。规划工程的投资估算依据按照江西省有关水利工程概算定额,价格水平采用本县2008年6月底的价格。
资金筹措:根据项目投资规模结合当地经济状况,提出资金筹措意见,包含国家、省、市资金投入及县、乡自筹,其中地方自筹资金包括社会融资等资金。集中用好小农水经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以工代赈、财政扶贫资金、水利岁修等资金。同时积极争取和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农田灌溉工程建设。
7、经济评价
根据规划项目投资与效益,按照《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94)规定进行国民经济和财务评价。
8、分期实施意见
根据区内农田灌溉工程规划,考虑资金筹措能力,并尽可能均衡安排分年投资,合理制定分期(分年)实施计划。
9、规划主要成果
规划成果主要包括:
《龙南县农田灌溉工程规划报告》
《龙南县雷峰渠灌区农田灌溉工程规划报告》
《龙南县丰收陂灌区农田灌溉工程规划报告》
三、工作机构
1、成立龙南县农田灌溉工程规划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林长茂(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张逸(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农工部部长)
副组长:廖海旺(县发改委主任)
谢恒兴(县水务局局长)
成员:叶伟卿(县财政局局长)
赖正伟(县农业局局长)
钟可容(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袁晓徽(县扶贫办主任)
赖智辉(县农发办主任)
凌勇(县统计局局长)
欧汝能(县环保局局长)
吴才德(县水保局局长)
廖红玲(县气象局局长)
林伟胜(县发改委副主任)
赖思远(县水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水务局,谢恒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赖思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县水务局抽调2人,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扶贫办、县农发办、县水保局、县气象局各抽调1人。
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是收集汇总各项资料,协调与上级及本县各部门编制工作的关系,传达领导小组布置的工作。
办公室联系电话:3526073,传真:3512191。
3、各成员单位成立规划编制专职机构人员。为配合本次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成立(或指定)编制机构(或人员),并把制编负责人与具体工作人员(各一名)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水务局)。
同时,各乡(镇、场、管委会)也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本区域内的规划协调工作。
4、规划成果评审
为使灌溉规划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灌溉工程规划报告完成后,由县发改委和县水务局上报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组织省财政、农业、国土资源、扶贫、农发等相关部门和所在区市的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广泛听取各有关行业领导和专家的意见,把灌溉工程规划编制工作做得更加完善。
四、工作分工与时间要求
1、工作分工
农田灌溉工程规划是区域发展规划中的一项重要专业性规划,是确定区内农田灌溉工程布局,指导农田灌溉工程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依据。规划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各级政府的有力领导和协调,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根据省政府批复的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农田灌溉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请示》中提出的有关方案,灌溉规划以县为单元编制,本县农田灌溉工程规划,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省、市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县水利部门会同同级发改部门组织编制,县水务局为规划编制的总技术负责单位,负责规划大纲的编制、县级规划的技术指导和规划成果的核实与汇总,并编制《龙南县农田灌溉工程规划报告》,县财政、农业、国土资源、农发、扶贫、气象等有关部门参与编制,并负责提供有关规划以及电子地图、气象和地质资料等基础资料,做好有关配合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①发改委
负责组织、协调规划编制工作,与上级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和规划成果的审查,提供规划相关资料。
②水务局及领导小组办公室
牵头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成果汇总,配合省、市水利部门规划编制工作;协调、汇总相关行业提供的规划资料,负责技术指导和规划成果的核实,汇编龙南县农田灌溉工程规划编制成果。
③财政局
提供规划相关资料,按工作需要拨付和监督使用工作经费。
④统计局
提供全县经济社会及2004~2006年农业统计资料。
⑤农业局
提供2004~2006年农业统计资料,2020年农业发展规划资料,以及农业现状情况。
⑥国土资源局
提供2004~2006年农业土地利用资料、最新电子地图、规划区内地质相关资料。
⑦农发办
提供农业开发及水利规划的相关资料。
⑧扶贫办
提供扶贫项目及水利规划的相关资料。
⑨水保局
提供水保发展规划资料,对农田灌溉工程规划及实施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情况进行预测,并根据水土流失特点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
⑩气象局
提供与规划相关的气象资料。
各乡(镇、场、管委会)等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对规划成果提出意见。
2、时间安排
根据规划总体进度的安排,县级规划工作要求在2008年底前完成。各阶段工作控制进度为:
2008年6月10日前成立农田灌溉工程规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完成规划大纲、规划工作方案的编制与初审;开始基本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2008年6月底前,完成灌区现状调查和灌区规模论证,并将灌区现状调查和规模论证成果由县水务、发改部门联合按程序上报至省。
2008年8月底前,确定规划灌溉工程建设项目内容及规模,完成规划灌溉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工程量及投资估算。
2008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农田灌溉工程规划报告送审。
2008年12月底前,农田灌溉工程规划报告审查完成,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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