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2024年首批拆迁村名单有哪些?附征地补偿标准!
2024-01-19 14:46:5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783
2024年1月9日-17日,南丰县人民政府发布了2则征收土地公告,拟征收一些村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那么,南丰县2024年首批拆迁村名单有哪些?征地补偿标准多少?下面是农交网小编的内容整理。
一、南丰县2024年首批拆迁村名单
1、洽湾镇黄家村,琴城镇富溪村
根据《南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4)第1号》:征收土地位于洽湾镇黄家村3组,东靠洽湾镇黄家村3组,南靠洽湾镇黄家村3组,西靠盱江河,北靠洽湾镇黄家村3组;征收土地位于琴城镇富溪村荷叶洲村小组,东靠县城防河堤,南靠富溪园艺场园地,西靠老交通北路,北靠昌达搅拌站;拟征收土地面积约22.5亩。
2、市山镇竹源村、丹坛村,三溪乡坪上村,紫霄镇宝石村、藕塘村、禾溪村、西坑村
根据《南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4)第2号》:征收土地位于市山镇竹源村山口组,市山镇丹坛村丹坛组,三溪乡坪上村王坑组、大嵊上组,紫霄镇宝石村水都组、上村组、邮真组,紫霄镇藕塘村藕塘组、江家坊组,紫霄镇禾溪村禾溪组,紫霄镇西坑村山下组部分集体未征收土地,拟征收土地面积约11.59亩。
二、南丰县征地补偿标准
琴城镇征地补偿标准按68.7元/㎡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洽湾镇征地补偿标准按63.9元/㎡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市山镇征地补偿标准按68.7元/㎡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紫霄镇、三溪乡征地补偿标准按61.65元/㎡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青苗补偿费按7.2元/㎡计算。
附属房屋、水井、墙等征收补偿:甲鱼塘20元/㎡(含甲鱼搬迁及相关附属设施),隔热屋100元/㎡,其他60元/㎡,村庄公用水井3660元/口,家庭水井或压水井1200元/座,水泥晒场78元/㎡,石墙(磅)72元/㎡,砖围墙118元/㎡,坟墓1000元/穴,沼气池980元/座,家用自来水(含水井、水泵、储水箱、水管)3000元/套,网络、有线电视420元/户,空调、热水器拆装费240元/台,室内暗线安装补偿(房屋面积在100㎡(含)以上,按人民币1800元/户的标准补偿、房屋面积在50㎡(含)—100㎡之间,按人民币1200元/户的标准补偿、房屋面积在50㎡以下,按人民币720元/户的标准补偿。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南丰县2024年首批拆迁村名单的内容整理,涉及5个乡镇9个村。咨询:南丰县农村产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