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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莲花县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

2021-02-23 15:07:20来源:莲花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553

莲花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围绕“生态立县,绿色发展”战略目标,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积极开展污染防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荣获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莲花县人民政府截图

一、总体情况

莲花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先后召开了两次县环委会会议,对2019年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2020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统筹疫情防控阻击战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今年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良好、成效明显。

(一)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我县高度重视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建立了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组织体系,成立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主任,县委副书记、各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下设十个专业委员会,分别牵头协调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2018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制定了《深化“八大标志性战役25个专项行动”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实施方案》《莲花县蓝天碧水净土·2020行动计划》和《莲花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明确了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工作任务,对各责任单位进行任务分工,保障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方面,2020年1月至10月,全县空气质量较去年进一步改善,PM2.5均值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6微克/立方米。PM10均值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9微克/立方。今年上半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较去年同期97.8%提升2.2个百分点。水环境质量方面,截至10月底,莲花县龙山口国控断面水质类别1月、6月为Ⅲ类,其余月份为Ⅱ类,水质达标率为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白马河水质类别均为Ⅱ类以上,达标率为100%。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13项刚性指标持续优良。10个专业委员会和各乡镇合力推进“八大标志性战役25个专项行动”,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13项刚性指标情况如下:

1.环境空气质量(2项)。PM2.51-10月份均值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完成了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2.水环境质量(3项)。截至10月底,莲花县龙山口国控断面水质类别1月、6月为Ⅲ类,其余月份为Ⅱ类,水质达标率为100%;白马河水源地1-10月水质达标率100%。断面Ⅴ类及劣Ⅴ类水比例为零,全县建成区无黑臭水体。

3.土壤环境质量(2项)。截至10月,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实施比例为96%。

4.主要污染物减排(4项)。二氧化硫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氨氮排放量等4项指标下降率均完成省、市下达的指标。

5.生态类(2项)。我县森林覆盖率为73.78%,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为23.5%,2项考核指标均达目标值。

二、八大标志性战役开展情况

(一)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战推进情况

制定出台了《莲花县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全力以赴开展长江经济带“不搞大开发,共抓大环保”行动。

1.工业污染防治。我县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全年共拒绝审批6个不符合产业政策环境污染的项目,全县无造纸、焦化、制革等污染行业。宝海公司和江西大地两家园区化工企业均开展了专项整治,并全部整改到位。

2.水污染治理。纵深开展“清河行动”,“河长制”体系不断完善,全县规模以上入河排口实施监督性监测全覆盖,县内6家重点企业均已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全县13个乡镇全部建设了污水处理站,实现了污水处理全覆盖。

3.饮用水源地保护。定期巡查县级白马河饮用水源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全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Ⅱ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县12个乡镇饮用水源地均已完成保护区划定,并制定了标识牌,农村饮水安全全面达标。

4.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制定了莲花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和莲花县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做好禁养区、限养区划定。一是高度重视水产养殖对水质的影响,加强水质监测和治理工作。农业部门积极开展渔业增殖放流,大力推广渔业生态养殖技术,加强渔业投入品的监管。二是开展规模养殖场治理。加快推进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积极转变养殖模式,坚持适度规模养殖,推广水禽旱养、可养区清洁生产技术。三是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全力推广高效化肥利用技术的推广。

(二)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攻坚战推进情况

1.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近年来,我县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确保生活污水收集后得到有效处理,进一步改善水域生态环境质量。一是建设完善城区污水管网,组织实施一百栋等小街小巷污水管网、滨河北路污水管网、康达路及金城大道至永安南路段连通顶管、莲江左岸污水干管等工程。二是新建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投资近4000万元补齐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共建成集镇污水处理器设施装置及其配套污水管网设施13套,实现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2.启动县生活污水厂提标改造。为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2017年江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有效的保护莲江等水体的水环境,我县2020年启动了县生活污水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提升现状1.5万吨/日生活污水厂出水水质标准,出水水质标准由B级提高到A级,预计今年年底可通水运行。

3.推进黑臭水体整治。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了莲花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城市黑臭水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城区黑臭水体排查,对县城区居民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主要街道等内部污水支管的混接、错接、漏接情况开展重点排查,并对市政污水收集管网排水口、检查井等设施全面排查,城区没有发现黑臭水体问题。

4.加强重点企业排水监管。根据省、市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县环保部门制定了相关方案,并成立机构加强督导调度。全县6家重点企业均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化工企业宝海公司、大地公司均按要求开展了专项整治,废水排放实现稳定达标。

5.开展河流沿岸污染源整治。突出抓好沿河污染源整治,开展沿河沿岸污染源摸排,形成任务清单;按照由易到难,逐个难点突破坚定决心打好攻坚战,把环境执法工作顶在前头,全员发动,及时查处。重点对白马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一小型养猪场进行取缔关闭,对锅底潭水库周边餐饮行业进行了集中整治,对水库沿岸违章建筑进行了严厉打击。

6.打击水域采砂整治。我县地处山区,山溪河道河床较陡、较窄,流速较大,河势不太稳定。自1998年以来,全县先后有过14艘采砂船,2008年以来,由于河水的枯竭,使得河道宽度越来越窄,水深越来越浅,全县目前没有一艘采砂船。一是结合河湖卫士执法巡查、河道采砂整治联合巡查以及水资源、水土保持专项巡查等活动,全面加大了河道巡查力度,有效打击了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二是根据“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了“无死角”巡查和打击力度。三是开展了九部门联合执法。按照省水利厅要求,制订了《莲花县人民检察院等九部门关于开展河道采砂联合整治行动的通知》,联合检察院、国土局、环保等9部门开展了河道采砂联合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开展日常巡河约45次,九部门开展联合专项整治7次。

(三)蓝天保卫战攻坚战推进情况

1.城市扬尘治理专项行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制定出台了《莲花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城市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莲花县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全县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工作。二是定期巡查检查,强化监管。行动小组每个星期分别对建工程项目工地进行两次以上专项扬尘治理巡查,对建筑工地周边围档、物料堆放、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进行检查,并重点加强了对所有在建项目工地夜间施工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三是强化技术手段,远程监控。督促在建工地充分应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施工过程扬尘监管,一定规模以上的建筑项目在建工地都按要求安装了视频在线监控。

2.城市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近年来,由县城管局牵头,对全县机关单位和餐饮行业进行摸排登记,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整治工作计划,做到整治有目标,主攻有方向。据统计,全城区共有机关单位食堂89家,城区餐饮服务业182家,共271家需要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截止目前,上述单位和业主已全部完成油烟净化器的安装。

3.工业废气治理专项行动。一是制定整治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根据工作要求,制定了《莲花县污染防治攻坚工业废气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重点开展工业废气治理一系列工作。二是加强水泥行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管理。对萍乡市昌盛水泥厂有限公司等企业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加强督查,发现超标,依法予以处罚。三是开展五大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运用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五大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第二轮调查成果,建立重点企业基础信息库,促进提高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低(无)的绿色原辅材料替代比例,推广先进工艺、设备,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

4.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一是聚焦工作目标,压实压紧责任。深入贯彻落实省治超工作会议精神,逐步健全完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确保超限、扬尘治理工作不断走向深入。年初,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治超工作会议,进一步强化货车超载超限治理,保障公路完好畅通。同时,分别与各执法中队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为全年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针对执法人员工作纪律不严、工作积极性不强等现状,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及时开展工作作风整顿活动。

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专项行动。一是县委、县政府坚持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出台了一系列决策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县桔秆絷烧与综合利用取得了明显成效。10月份,县政府制定了《莲花县露天禁烧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县政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联合到新余渝水区就秸秆综合利用进行学习考察,促进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减少焚烧火点。二是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了一手抓秸秆禁烧执法,一手抓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加大宣传引导、技术培训、现场示范等形式,大力推广秸秆青贮、秸秆沤肥、过腹还田、利用秸秆生产食用菌等技术,形成“政府引导、部门配合、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既有效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又实实在在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三是建立县、乡、村三级巡查,加大对特定时期,特定区域焚烧行为的查处力度。2020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理论资源量约为15.20万吨,以机械收割直接还田做肥料为主,结合饲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综合利用量13.49万吨,利用率92.15%。

6.城市烟花鞭炮禁放专项行动。一是禁燃工作人员逐门逐户开展入户宣传和禁燃劝导工作,结合燃放烟花爆竹每年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实际案例,以及因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污染造成的不利因素,深入浅出的向每户居民进行政策宣传,积极争取居民群众对禁燃烟花爆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是组织成员单位派员组成禁燃巡逻执法队,在规定时段全天候对禁限放区域进行巡逻执勤,严格要求,做好烟花爆竹禁燃工作。

(四)碧水保卫攻坚战推进情况

1.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自2007年省政府批复划定白马河饮用水源地为我县的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来,为加快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2017年我县率先在全市完成全县12个(万人千吨)乡镇级饮用水保护区划定工作,其中升坊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于2020年3月经萍乡市人民政府撤消。为了莲花人民群众早日喝上优质水,今年3月以来,我县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的编制要求,多次召开寒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推进会,加快推进寒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截止目前,划定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并从9月起,委托江西天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寒山水库水体进行全面“体检”,逐月对水质进行加密检测,监测结果显示,寒山水库库区及入库水质均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划定工作正有序推进。

2.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行动。紧紧围绕我县污染防治生活污水处理行动计划,不断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加快实施断头污水管网连通建设、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污水厂提标改造等环保惠民工程,着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截至目前,县生活污水厂污水处理量得到提高,2020年1月至10月日均进水量达近1.2万吨,日均进水浓度124毫克/升,污水厂产生污泥全部运至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置,污泥处置率100%,污泥处置后达到稳定化、无害化。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得到提升,污水处理率达到90%,污水得到能收应收,人居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国家Ⅱ类标准。

3.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入河排污口大排查行动。2019年县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莲江流域入河排污口进行拉网式大排查,经实地核查、取样检测,莲江全域47个入河排污口分别建档立册,纳入日常管理。开展沿河违法项目集中整治行动,对原有建立的违法企业一律清除,保护水质优良。

(五)净土保护攻坚战推进情况

1.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行动。一是规范垃圾填埋场运营。实施渗滤液处理提标改造,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污染环境。今年以来,渗滤液处理能力由原来的60吨/日,提升到150吨/日。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监管标准》(CJJ-T213-2016),强化对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监管。二是加大市容环卫保洁力。进一步改进中心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方式,推行机械化清扫、冲洗和洒水作业保洁模式,提高机械化作业频次。2020年底,中心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三是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加大垃圾处置执法监管力度,严防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离田农业生产废弃物、采掘业废弃原料等向农村或城乡结合部非法转移、倾倒,杜绝出现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2.农用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一是全面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形成了初步成果书,并通过了省厅组织的两次专家评审,已在逐级向上提交。二是完成了例行监测省控农产品采样点的布点工作。三是采取优化施肥和种植油菜推进高洲乡高洲村、严家村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区域技术措施落地,治理面积达4507亩,并勘察四周边界,深入严格管控5个单元详细了解每个单元的具体情况,其中休耕304亩,种植油菜1442亩。

3.建设用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一是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聘请第三方江西洪泰检测有限公司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二是开展建设用地污染状况调查和污染风险评估。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县生态环境局会同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我县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等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已关闭搬迁企业、危险化学品搬迁改造重点项目、城镇人口密集区等进行认真梳理排查,经排查我县没有发现涉建设用地情况。

4.危险废物处置专项行动。一是开展危险废物大排查。以强制落实和核实申报登记为切入点,并充分利用全省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和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成果,全面摸清全县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利用、处置的种类、数量,建立涉危险废物单位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对工业园、工矿企业、废弃河道、厂房、坑塘等可能存在堆存、倾倒、填埋危险废物等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开展整治,并确保历史遗留废物的清理、运输、处置安全、不发生二次污染。二是强化医疗废物处置风险管控。强制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全类别收集医疗废物,自身不具备处置能力的,收集后交有能力的处置中心进行协同处置。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对农村、偏远地区小型医疗卫生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监管力度,确保规范处置。三是加强危险废物风险防控。建立健全覆盖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危险废物,以及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自然生态保护攻坚战推进情况

1.自然保护区整治专项行动。一是自然保护区内涉及环保督察整改的黄沙水库已整改到位并销号,莲花县盛发养殖场、朱金山养羊场和赣中山羊专业合作社已全部关停到位。二是认真开展wjbs图斑核查。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县生态环境局对发现的9个wjbs图斑进行了核查,通过收集相关材料和实地调查,确认以上图斑全部为当地村民自建房,均办理了相关手续。

2.矿山开发整治专项行动。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的《江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矿山开发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矿山开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制定了《莲花县污染防治攻坚战矿山开发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先从露天开采矿山入手进行了全面检查,此次检查以实地检查和调阅资料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主要对矿山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组织生产、矿山保有储量及剩余服务年限、矿山是否超层越界开采、矿山环境治理、土地复垦等方面开展检查。检查显示,县内6个露天开采矿山,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比较到位,均已缴纳环境治理、土地复垦金。

3.湿地保护专项行动。一是我县扎实有效地开展了第12个“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第12个“世界湿地宣传日”的有利契机,重点宣传湿地类型、功能、效益、法规及保护湿地的重大意义,提高了全民湿地保护的自觉性,形成了爱护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二是结合我县湿地资源现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委托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江西省莲花县莲江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对2017年-2021年间湿地资源保护建设工作进行了规划安排。三是我县在2019年投入了3600万元资金,成功进行了莲江第一期的施工,重点对金家、南门两处湿地植物进行人工辅助恢复,增加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莲江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成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好评。

4.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一是组织开展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下发了《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打击非法猎捕利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全年救助野生动物3次,其中救助翠鸟1只、赤麂1只、草鸮5只。二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出动人员32人次,清查酒店、餐馆21家,整顿菜市场2处,查处了龙某某等非法猎捕、经营鸟类、胡某非法经营蛇类、贺某非法经营蛙类等行政案件4起。三是开展以“依法保护野生动物,共建绿色生态江西”为主题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设立了8块以禁猎禁伐为内容的不锈钢标志牌。

(七)工业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

1.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加强在线监测设施建设。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投资150万元在县工业园区设置了环境监测平台和空气监测站。对园区内4家企业水污染治理设施安装了在线监控,使在线监测设备与省、市、县联网,实行在线监测,远程控制,环保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进工业污水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工业园区从2015年启动污水厂和管网建设,至今污水处理厂已具有可以处理全园区企业污水问题,并配套管网18.2公里,实现全面覆盖。目前园区重点涉水企业已将污水接入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后组织排放。

2.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双随机”制度要求,我县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对7家企业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公开。县生态环境局每月安排环境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进行巡查,对环保设施未达到要求的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3.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一是明晰任务,开展专项行动。对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小锅炉开展了专项排查,摸清底数,形成台账,明确了应淘汰、取缔、清洁能源改造的具体数目,落实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对城区、工业园区及乡镇所有燃煤锅炉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进行了梳理汇总。通过查封关停、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工作。截止目前,我县建成区内无燃煤锅炉,并停止了审批使用非清洁能源的项目。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发挥广播、电视等载体的宣传、监督作用,通过专栏专题等多种形式形成舆论攻势,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燃煤锅炉淘汰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积极参与,促使企业主动淘汰燃煤锅炉,提高使用清洁能源的自觉性。

4.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全县统一部署要求,县生态环境局联合各乡镇逐户进行了走访,与“散乱污”企业业主进行了见面沟通,现场宣讲环保政策和对“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要求,得到了大部份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生产企业一律从严惩处。截止目前,我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00多人次,关停“散乱污”企业7家。

(八)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

1.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一是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推广“干湿分离”“两污分流”“清污分离”、微生物异位发酵床等清洁生产工艺,对我县规模畜禽养殖场进行技术改造,建设沼气发电,积极推广“猪-沼-果(菜、果、粮等)”能源生态型和能源环保性利用模式,提升生产有机肥供农田、果园利用,提高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二是加强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针对现有畜禽养殖场存在的不同类型问题,根据环保的有关规定进行改造,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督促业主完善粪污治理设施,在技术上积极引导养殖场(户)运用先进的养殖工艺和营养调控技术,改造养殖工艺,全县畜禽规模化处理设施配套率部达92.48%以上。三是紧盯突出问题和群众信访件,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生态环境局、乡镇开展专项检查6次,22家养殖场中发现有13家存在雨污分离不完善、环境卫生等问题,责令业主按照要求立行立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2.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一是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积极开展水库退养情况核查及处理工作,目前已完成对全县小二型以下水库的资料整理工作,对水库进行投饵、投肥养殖的全部进行取缔,基本上采用人放天养的方式进行养殖。二是制定了全县水域滩涂规划,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规范水产养殖行为,全面取缔河湖水库网箱养殖,防止污染水环境。

3.农药化肥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我县全年农药使用总量为168.73吨,比上年172.37吨减少2.1%。通过指导科学用药、运用高效植保机械和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使全县农药利用率达44.1%,比上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积极发展秸秆还田还土,补贴和鼓励大量使用有机肥,在水稻、蔬菜、果树积极推广有机肥应用,抓好水稻、油菜缓释肥和专用肥示范试验,指导农民科学管水,提高肥料利用率。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增施叶面肥,逐步减少化肥使用量,引导农民实施有机质提升工程,改善耕地基础条件,提高土地地力。

4.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专项行动。一是大力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全县12个乡镇的生活垃圾全部纳入城乡一体化管理,由玉和田环卫公司统一收集处置。二是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在去年已采购3600个垃圾桶、600个垃圾箱的基础上,新增购买压缩式垃圾车、吸污车等设备30辆,正在对乡镇15座垃圾中转站进行改造提升,促进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常态化。三是探索垃圾分类新模式。在良坊镇田心村等三个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通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宣讲及可回收垃圾兑换物品的方式,极大地调动了村民参与垃圾回收利用的积极性,全村注册使用环保小屋APP人数达到1142人,分类正确率达到了99%,分类处理垃圾30余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并从以下三个方面打好下一阶段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全面深化八大标志性战役25个专项行动。紧盯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特别是进展滞后的专项行动和空气、水质环境质量改善等重点指标,坚持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定期督导,强化指导帮扶、跟踪问效、约谈提醒,推动各专项行动顺利进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力完成考核目标。

二是坚持结果导向,从严从实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督察问题整改滞后的乡镇和单位,切忌拖拖拉拉、推诿扯皮,加快整改进度,以钉钉子精神严格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坚决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整改,切实解决问题,及时销号。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工作。“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行动”是省生态环境厅部署推动的一项工作,目的就是梳理、查摆、解决问题,及早开展自纠自查,将所有排查出来问题整改到位,将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早排除。

总之,我县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尤其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持续保持攻坚态势,统筹“十四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生态环境改善需要,延伸深度、拓展广度,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努力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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