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宁陕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总结的报送报告
2021-01-13 13:34:56来源:宁陕县人民政府阅读量:646
2019年8月2日,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宁陕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总结的报告》(宁政字〔2019〕45号),以下是文件全文。
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宁陕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总结的报告
宁政字〔2019〕45号
市政府:
按照《安康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安农业发〔2018〕80号)统一安排,自2017年6月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截止2018年12月,核查林地总面积2835870.1亩、耕地总面积94992.45亩、农田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20.37亩、其他农用地总面积122.92亩、工矿仓储用地总面积 1332.74亩、农村宅基地总面积14581.587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总面积1737.87亩、交通运输和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1726.4亩、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78.95亩。2019年3月,我县对照验收工作方案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检查验收评分标准,在各镇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县11个镇71个村(社区)的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县级查验和市级验收组抽验,目前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已全面完成。
一、组织领导到位。为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负责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收集和汇总进展情况,解决改革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矛盾。2017年4月19日召开了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出台了《宁陕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宁陕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各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清产核资工作。各村(社区)建立了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组建了专门班子具体抓,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任务落实到位。本次清产核资工作分四个阶段逐步进行,即动员自查阶段、全面清查阶段、公开公示阶段、整理归档阶段。县政府拨付专项资金,聘请第三方协助开展清产核资。深入各镇村宣传中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讲解县上改革部署措施。各镇、村积利用墙报、公开栏、宣传栏等宣传清产核资工作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召开镇、村动员会,开展走访调研,使广大镇、村干部群众统一思想认识、积极参与配合清理工作。
三、督查指导到位。工作开展以来,解答群众关注的项目建设中已征未用集体耕地、林地权属和村级建校权属等热点难点问题,征求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赢得了群众对改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全县11个镇71个村(社区)采取看场地、查资料、听汇报等形式,对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并与各工作组进行了座谈交流,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分类指导并协商对策措施,保障了工作有序开展。
四、数据精准到位。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各村按照县清产核资办公室统一制定三资情况登记表,清理一项登记一项。资产资源的登记按类别详细登记,并对清产核资的相关材料进行全面摸底、核实和登记造册,各镇在各村(社区)清理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审核把关,做到了真实、准确,无遗漏。在清理过程中,邀请了村民代表参加,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障了群众参与权、知情权。
下一步,我县将明确村级“三资”管理机构职能职责,建立健全村级“三资”管理、财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实现“三资”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大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挪用、贪污、买标、处置不当、分配不公平等案件查处,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巩固改革成果,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宁陕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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