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23年低保标准:每月多少钱?附特困人员保障标准!
2023-03-17 16:37:44来源:农交网阅读量:45984
近日,陕西部分地市发布文件通知,提高低保和特困人员保障标准,新标准从2023年1月l日起执行。那么,陕西省2023年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保障标准是每月多少钱?下面是农交网小编的内容整理。
一、陕西省2023年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保障标准是每月多少钱?
陕西省2023年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保障标准各地市是不同的,具体如下:
(一)西安市2023年低保标准
根据2023年3月7日《西安市民政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市民发〔2023〕21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月提高60元,即由现在的740元/人/月,提高到800元/人/月。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月提高90元,即由现在的560元/人/月,提高到650元/人/月。
(二)宝鸡市2023年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保障标准
根据2023年2月28日《宝鸡市民政局 宝鸡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宝民发〔2023〕22号),从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1.城市低保标准:全市由610-630元/人/月统一提高到662元/人/月,实行补差发放。
2.农村低保标准:全市由4920元/人/年统一提高到5964元/人/年,实行分档发放。其中,A档495元/人/月(家庭年人均收入在0-1000元区间)、B档425元/人/月(家庭年人均收入在1001-2500元区间)、C档355元/人/月(家庭年人均收入在2501-5964元区间)。
3.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861元/人/月。
4.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7764元/人/年(647元/人/月)。
5.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现行标准执行。
(三)汉中市2023年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保障标准
根据2023年2月21日汉中市民政局发布的《涨了!汉中市再次提高低保和特困人员保障标准》,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通知,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新标准从2023年1月l日起执行。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20元/人月提高到655元/人月。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860元/人年提高到5400元/人年。
3.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9840元/人年提高到10260元/人年(855元/人月)。
4.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6600元/人年提高到7020元/人年(585元/人月)。
(四)渭南市2023年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保障标准
2023年3月9日,渭南市人民政府发布《渭南市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标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了2023年我市上调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标准,新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70元,提高50-60元。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376元,提高540元。
3.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032元,提高732元。
(五)铜川市2023年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保障标准
2023年2月27日,铜川市人民政府发布了《铜川市及时下达补助资金1.4亿元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近日,铜川市民政局、铜川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1.农村低保标准由现行的4830元/人年提高到5370元/人年。
2.城市低保标准由630元/人月提高到665元/人月。
3.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由现行的6279元/人年提高到6981元/人年。
4.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由现行的819元/人月提高到865元/人月。
(六)安康市2023年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保障标准
根据2023年1月29日《安康市民政局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实行。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现行的610元/人月,提高到645元/人月。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现行的4830元/人年,提高到5370元/人年。
3.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现行的800元/人月,提高到840元/人月。
4.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现行的6300元/人年,提高到6984元/人年。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陕西省2023年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保障标准的内容整理,仅供大家参考,具体以当地政府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