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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蓝田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推进方案

2020-12-17 10:42:32来源:蓝田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274

2018年9月15日,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蓝田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推进方案》(蓝政办发〔2018〕103号),以下是文件全文。

2018年蓝田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推进方案

蓝田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推进方案

为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进一步完善集体资产监管机制,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促进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稳步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以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益为重点,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增效、生态增值,为乡村振兴提供重要制度保障,为我县“追赶超越”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明确方向。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妥善处理好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和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谋划和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坚持改革底线、大胆创新。坚持法律政策,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关系,保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守住防止农村集体资产被侵占和农民权益受损害的底线,大胆创新,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

----坚持公开公正、民主决策。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的选择和创造,坚持阳光操作,规范运行,严格监管,确保农民的“四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到实处。充分发扬民主决策,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际,切实做好科学谋划,积极探索实践、创新发展思路,依靠改革破解农村经济发展难题,因地制宜指导产改村发展集体经济。

三、目标任务

今年9月底完成市上给我县下达的245个产改试点村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股权证书发放等产改相关工作,年底前完成剩余92个行政村产权改革任务,同时成立镇(街)、村两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站),做到人员落实、制度上墙、业务开展。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5月底前完成镇(街)农经机构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

镇(街)农经站是本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力量,镇(街)、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站)是实现农村资产盘活、进行产权交易的主要场所。按照中、省、市产改文件精神,将恢复镇(街)农经机构、建立健全县、镇(街)、村三级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纳入对镇(街)政府的考核。一是要恢复镇(街)农经机构,进一步明确农经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二是建立健全县、镇(街)、村三级交易服务体系。县镇(街)两级设立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村级设立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做到机构、办公设备、人员、交易窗口等设立到位,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上墙,开展交易服务。

(二)10月底前打造完成产改典型示范村

每个镇街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要求,根据当地产业基础、地理区位、资源禀赋等条件,选择改革程序规范、治理结构健全、集体经济壮大、成员得到实惠、示范效应明显的2-4个村,打造产权制度改革示范村,真正做到盘活农村资产,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农民富裕,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带动本镇乃至全县产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三)2019年2月底前农村治理体系建设到位

建立健全农村新型六大治理体系(村支部、村委会、村监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和村政务服务中心),其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和村政务服务中心1+21+4(1个政务服务中心、21项便民服务措施、4屏)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完成337个行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股权证书发放到户。二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后,一个月内成立村级产权交易服务站,开展交易服务。三是完成四屏(电视屏、电脑屏、手机屏、显示屏)建设,实现财务公开,方便查阅。

(四)2019年6月底前完成总结及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要按照产改股权证颁发要求,完成清产核资及成员身份界定成果系统录入工作,镇级复核后,打印股权证书,准确、及时、全面发放到户。二是各镇街在对辖区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村档案资料进行验收、批复的基础上,提交《蓝田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申请表》,同时,各镇村要严格按照《成立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程序及内容提纲》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以备市级验收。三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后,要按照规定及时到银行开户,及时将三资清理成果及管理集体资产等职能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移交。各镇街要做好移交指导和监督工作,及时将移交村的情况书面报县产改办。四是严格管理和使用产改试点村工作经费。产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过程中清产核资、成立集体经济组织、购买办公设备和“四屏”软硬件设施等方面的补助,不得用于发放工作人员经费补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成立并完善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的产改领导小组,补充工作人员,以确保这项工作全面开展,稳步实施;各村也要成立相关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县级包抓部门要按照包抓分工,落实人员包抓到村,明确任务及职责。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镇村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培训,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积极性;县产改办要安排人员,分包镇(街),开展政策、业务流程等培训,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落实包抓机制。认真落实县级部门包抓镇街、镇街包抓村组的工作机制,督促包抓部门定期督导,适时实地查看各镇街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情况,排查掌握可能影响工作推进的不利因素,分析问题,查找原因,提出有效解决办法,每月定期向本级领导小组汇报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加快推进工作进度的合理建议。

(四)强化督导考核。县产改办要不定期对各镇街、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如期完成。

>>如有蓝田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蓝田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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