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西县2024年拆迁村名单首批公布!征地补偿标准多少?
2024-04-22 11:05:4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444
2024年4月18日,越西县人民政府发布了2则征收土地公告、2则征收土地预公告,将要拆迁一些村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那么,越西县2024年拆迁村名单首批有哪些?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是农交网小编的内容整理。
一、越西县2024年拆迁村名单首批
1、越城镇青龙村、河东村,新民镇大寨村
越西县2024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集体土地,拟征收越城镇青龙村1组、5组及村集体,河东村集体,新民镇大寨村集体土地共计13.5913公顷。
2、新民镇大寨村,越城镇白马村、城南村,中所镇零关村
越西县2024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集体土地,拟征收新民镇大寨村6组;越城镇白马村1组、2组,城南村2组、4组、6组;中所镇零关村5组集体土地共计6.6225公顷。
3、拉普镇阿柳吾村
征收拉普镇阿柳吾村集体土地1.1681公顷,用于凉山州越西县四甘保祖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
4、申果庄乡申果村、合觉村、入阿足村,竹阿觉镇呷拖村、克里村
征收申果庄乡申果村集体、合觉村集体、入阿足村集体;竹阿觉镇呷拖村集体、克里村集体土地0.8586公顷,用于凉山州越西县申普风电项目建设使用。
二、越西县征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计算补偿、补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40%:60%(Ⅰ区片综合地价为42400元/亩,Ⅱ区片综合地价为36300元/亩,Ⅲ区片综合地价为31100元/亩)。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为被征收土地所在区片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
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执行,以实际损毁的面积测算。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越西县2024年拆迁村名单首批的介绍,涉及6个乡镇12个村。咨询:越西县农村产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