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梅河口市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20-08-14 13:55:24来源:梅河口市政府阅读量:813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2018年以来,梅河口市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体要求,立足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果,为推进农业农村健康有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全面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坚持六个到位,扎实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梅河口市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全面促进城乡融合、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动力,坚持六个到位,确保推进扎实、保障有力。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实行市级指导、乡镇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压实镇村两级主体责任,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构筑一把手负总责、市乡村纵向贯通、相关单位横向联动的组织体系,为全市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工作谋划到位。制定下发《梅河口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全市24个乡镇(街)分别选择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村作为试点,针对各环节涉及的不同内容,实施同步推进、压茬进行、分头突破,实现有序衔接、梯次跟进,加快了全市整体进度。三是制度保障到位。经过深入研究,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方案和办法,明确了改革环节和标准,为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是宣传培训到位。市、乡、村分别召开动员会,培训人数达3000余人次。采取电视台开办专栏、设立村屯宣传栏、印发宣传手册、微信朋友圈等形式,大力宣传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印发《致农民一封信》9万余份,做到改革事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五是督查问责到位。将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乡镇绩效考核内容,成立工作督查组,常态化开展督查工作,做到定期调度工作情况,定期发布工作信息,定期现场督查,督促改革任务按时顺利完成。六是经费落实到位。将市级改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经费采用因素法拨付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级经费不足部分由乡镇财政承担,市财政给予一定补贴。
坚持多措并举,全面厘清农村集体资产
全市24个乡级集体经济组织、312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1719个组级集体经济组织全面开展了清产核资,共清理资产总额7.75亿元,集体土地总面积171333公顷,共清查各类合同12768件,涉及金额2.01亿元。一是规范资金管理,明确权属关系。通过清查将资金明确到各自集体经济组织,62个单位212万元资金按照相关程序履行了借用手续,54个单位107万元资金按照相关程序将抵库存条据纳入账内。二是优化资产清理工作程序。对需要进行处理的债权债务、固定资产等,要求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乡镇组织重大事项审批会进行审批。经审批盘盈固定资产544笔9656万元,盘亏固定资产614笔2300万元,核销债权5259笔1038万元,核销债务1994笔5219万元。三是全面开展土地合同、资源清查。 制定了《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清查了各类经济合同5000余份,依据相关规定对78份不规范的合同及时进行了整改。四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以及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建立集体资产资源台账,将清产核资列为常规工作,实时监控、动态管理。五是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路径。制定下发了《梅河口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2019、2020年共申请壮大集体经济引导资金1750万元,确定了35个村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试点。
坚持民主协商,稳慎确定成员身份
明确政策底线,规范工作流程,共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7万人。一是坚持原则规范指导。始终遵循“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原则,按照“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村规民约相参照”,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和土地承包关系等因素,印发了《梅河口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工作指导意见》,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在群众民主协商基础上制定成员身份确认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管理办法。二是拉网摸排登记。组织各村安排工作组以户口簿为基础逐户进行成员摸排登记,尤其针对因务工经商、就学参军、投靠子女、婚姻嫁娶等户籍迁出的原住人员进行重点摸排,并统一采集表格样式,确保不漏登。三是妥善解决“两头空”。注重维护妇女合法权益,预防并妥善解决外嫁女“两头空”等问题。对两头落空人员,待确认人员的原户籍村与现户籍村就其成员身份确认情况进行书面沟通后,进行落空追认;同时开展“回头看”,依法取消多占成员身份。
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合理量化资产
指导23个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民主议定程序,将2547万元经营性资产以股份形式量化到成员,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了“农民变股东”。一是存量资产折股量化。经营性资产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 。二是增量资产折股量化。印发《梅河口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资产移交办法》,将政府拨款、减免税费、产业扶贫资金、壮大集体经济引导资金等形成的集体资产,确权到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并将其中的经营性资产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三是探索多形式股权发展集体经济。鼓励在农民有需求和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允许的情况下,探索将农民自愿交回和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山林等资源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目前已有2个村开展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发展民俗旅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