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被确定为第三批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2020-08-14 11:55:37来源: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1292
2019年5月28日,区农业农村局举办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培训班,据了解,潮阳区被确定为第三批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为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区农业农村局特地举办培训班,邀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综合改革专责组副主任张树恒莅潮授课,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基本原则要求、重点改革任务、主要操作流程等内容,为区直有关部门以及各镇(街道)有关负责人解读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内容与工作重点。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主要包括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多种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等。从2019年6月开始,到2020年6月结束,分为清产核资、身份界定、配置股份等六个步骤进行,目标是到2020年6月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创新集体资产运营管护机制,不断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相关链接:潮阳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汕头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