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市《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通过
2018-02-01 11:45:12来源:咸阳日报阅读量:1331
近日,从陕西省咸阳市农业局了解到,通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咸阳市审议通过《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见》共6个部分18条。
《意见》明确了资源型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范围,要求把握好改革的底线和节奏。通过“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让农民成为直接受益者,有更多获得感。要求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坚持改革底线,先易后难,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有序推进。
《意见》提出总体目标,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善、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意见》对清产核资的内容、方法、范围、合理界定产权归属和建立健全镇(办)农村经营管理体系进行了明确。对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的范围、成员身份确认、股权分配提出具体要求。
因地制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部分,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和功能、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创新发展集体经济、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四个方面,对集体资产管理主体、保护集体资产所有权、支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做出具体规定。
据悉,咸阳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分5个阶段,目前为宣传动员及制定实施方案阶段。2017年7月我市将进入第二阶段,全面清产核资及开展改革试点工作。2019年进入全面改革阶段,2021年前半年为查漏补缺阶段、后半年为总结提升阶段。
注:咸阳市,隶属于陕西省,位于陕西省八百里秦川腹地,渭水穿南,嵕山亘北,山水俱阳,故称咸阳。东南邻省会西安市,西与宝鸡市、杨凌示范区毗邻,东北与渭南市、铜川市交界,西北与甘肃省接壤。辖2区1市10县: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三原县、泾阳县、乾县、礼泉县、永寿县、彬县、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武功县。面积10189.4平方公里,人口498.66万(2016年末全市常住人口)。
咸阳地势北高南低,黄土高原、平原居主导地位;南部九县区(市)属黄土川塬,北部五县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气候属温带季风气候,四季冷热干湿分明。境内山脉集中分布在中北部,主要有子午岭余脉的马栏山、石门山,中部嵯峨山、笔架山、九嵕山,北仲山和五峰山等。境内水资源主要由河川径流和地下水所组成。
咸阳遍地秦砖汉瓦,境内文物景点多达4951处,五陵塬上有汉高祖长陵、汉景帝阳陵、汉武帝茂陵、唐太宗昭陵、唐高宗和武则天合葬的乾陵等28位汉唐帝王陵寝,被誉为“中国的金字塔之都”。还有大佛寺、彬塔、武陵寺塔、北杜铁塔、三原城隍庙、秦城遗址、旬邑泰塔等旅游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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