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成都金堂县家庭农场项目申报条件:每个项目补助多少?
2022-08-03 17:49:59来源:农交网阅读量:4165
7月20日,金堂县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申报指南的公告》,农交网小编特意整理了2022成都金堂县家庭农场项目申报条件和补助标准,不妨来了解一下!
一、2022成都金堂县家庭农场项目申报条件
1、培育工程(一类)
全面完成2021年度的新增培育工程任务,且自愿继续实施2022年度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的家庭农场。
2、培育工程(二类)
(1)已录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非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2)已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3年以上;
(3)自今年起,具有5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4)优先从没有家庭农场的乡镇、行政村和村民小组中遴选对象,培育非示范场;
(5)近三年内未获得家庭农场财政同类资金扶持;
(6)同等条件下,已纳入项目储备库的,从事粮食和大豆油料种植的家庭农场优先扶持。优先安排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军烈属后代等人员创办的家庭农场,2021年度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农民教育培训“百名优秀学员”和2020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调训优秀学员创办的家庭农场。
(7)家庭农场土地流转合同签订时间在2016年6月3日之后的,已进行土地流转资格审查。
3、示范工程(一类)
(1)已录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省级示范场;
(2)近3年内未获得家庭农场财政同类资金扶持;
(3)同等条件下,已纳入项目储备库的,从事粮食和大豆油料种植的家庭农场优先扶持。优先安排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军烈属后代等人员创办的家庭农场,2021年度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农民教育培训“百名优秀学员”和2020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调训优秀学员创办的家庭农场。
4、示范工程(二类)
(1)已录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县级以上示范场;
(2)近3年内未获得家庭农场财政同类资金扶持;
(3)具备开展农耕实践基地建设的需求和条件。
(4)同等条件下,已纳入项目储备库的,从事粮食和大豆油料种植的家庭农场优先扶持。优先安排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军烈属后代等人员创办的家庭农场,2021年度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农民教育培训“百名优秀学员”和2020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调训优秀学员创办的家庭农场。
二、2022成都金堂县家庭农场项目补助标准
1、培育工程(一类):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个,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2倍,以粮油为主的家庭农场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1倍。
2、培育工程(二类):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个,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2倍,以粮油为主的家庭农场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1倍。
3、示范工程(一类):财政补助资金20万元/个,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1倍。
4、示范工程(二类):财政补助资金35万元/个,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2倍。
关于“2022成都金堂县家庭农场项目申报条件和补助标准”的内容就到这里,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自主申报,经镇(街道)初审盖章推荐(项目申报表),报县级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