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农村产权入市流转交易有哪些规定?流转交易程序是怎样的?
2022-02-21 13:29:09来源:农交网阅读量:536
2020年6月22日,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吴忠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吴政办规发〔2020〕3号),那么吴忠市农村产权入市流转交易有哪些规定?流转交易程序是怎样的?由农交网小编来为您答疑解惑吧!
一、吴忠市农村产权入市流转交易规定
根据吴政办规发〔2020〕3号文件内容,吴忠市农村集体资产入市流转交易规定如下:
1.农村集体资产等交易,除国家、自治区及吴忠市有特别规定外,应当在农村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农户拥有的产权是否入市流转交易由农户自主决定。
2.农村集体资产的流转交易主体在申请涉农补助资金项目时,将农村产权交易机构颁发的流转土地交易鉴证作为资金申请的前置条件。
吴忠市农村产权交易的种类包括:农村承包地经营权、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四荒”地使用权、林权、草原承包经营权、水域滩涂养殖经营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农业设施使用权、小型水利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经登记备案的大型农机具所有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其他依法可以抵押管理的农村产权的流转交易。
二、吴忠市农村产权入市流转交易程序
根据吴政办规发〔2020〕3号文件内容,吴忠市农村产权交易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申请
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由村级组织提出申请,农民个人产权交易由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办理有关手续。申请时应当提交农村产权交易申请书、标的物权属的证明文件和其他应提交的农村产权交易资料。
2.公告
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统一在市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同时在本村公开栏公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3.交易
在公告期限届满后,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交易机构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为拍卖、招投标等方式的,需遵守拍卖、招投标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可以由双方协商成交并签约,或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4.签约
交易双方达成协议后,应当签订交易合同,并由市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交易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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