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银川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市试点实施方案》印发
2024-08-12 11:56:28来源:银川市人民政府阅读量:606
2024年7月26日,中共银川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银川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市试点实施方案》,工作目标是立足银川实际,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办法,优化整合农村产权流转平台系统,构建较为健全的流转交易体系和监管机制,形成覆盖主要交易品种的标准化交易规则,打通产权交易相关数据,提升集体产权进场交易率,推动城乡要素资源进一步流动。如有银川市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银川市农村产权交易。以下是文件内容全文:
中共银川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银川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市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银川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市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银川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6日
银川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市试点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城乡要素资源进一步流动,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的批复》(农政改发〔2023〕4号),结合银川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实施范围
立足银川实际,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办法,优化整合农村产权流转平台系统,构建较为健全的流转交易体系和监管机制,形成覆盖主要交易品种的标准化交易规则,打通产权交易相关数据,提升集体产权进场交易率,推动城乡要素资源进一步流动。组织贺兰县整县开展试点,永宁县、灵武市选取试点乡镇逐步推进,金凤区、兴庆区、西夏区巩固前期工作成效,组织县(市)区符合入场交易条件的农村集体各类产权入场公开交易,同时积极引导经营主体、农户等在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发布供求信息、入场参与交易,分阶段分层次全域推进试点工作,逐步建成覆盖区域广、交易种类全、涵盖农业全链条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市场平台。
二、试点任务
(一)完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则,规范交易品种和交易主体,规范交易申请、委托受理、信息公告、受让受理、组织交易、交易中止与终止、组织签约、交易鉴证、归档备查等各交易环节。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产权交易的互联互通,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交易行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政策服务,维护农民和交易主体合法权益。
(二)推动平台互通。整合打通市县各类农村产权流转服务平台,融入银川市“六权”改革一体化服务平台,加强区块链、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字化管理,有效承载线上资料审核、网络实时竞价、信息发布查询、电子档案存档以及交易鉴证出具等多种功能。延长线上交易路径,实现“项目发布—材料审核—受让报名—组织交易—成交确认—结算交割—合同签订”全流程电子化线上交易。鼓励和引导农户和各类主体参与线上竞价交易,形成多样化竞价机制。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流转业务区块链“闭环”和网签备案不见面即时办理。对接银行结算系统,实现流转交易在线收支、非现金结算。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系统互联对接,逐步推动建立纵向贯通、横向联动、高效共享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共享体系。推进与不动产登记机构业务协同和系统联动,实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
(三)提升服务质效。市县各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信息传递、价格发现、交易中介等基本功能,为农户、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提供信息传递、受理申请、组织交易、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资金结算等基本服务。主动适应流转主体和方式多样化的需求,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方式,推广“不出门、不见面、规范办、马上办”的“互联网+流转交易”服务,推进实体流转交易场所式服务与各类主体网上竞价流转交易的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强化全流程监督管理。
三、工作步骤
(一)完善配套政策(2024年8月底前完成)。修订完善《银川市村集体资产交易行为规范》《银川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银川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则》等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行为,杜绝场外交易和暗箱操作,提高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经营效益;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制度,明确流转交易信息平台建设与维护标准,分类完善交易规则、服务指南、业务流程和格式文本,确保市场运行有规可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推动平台互通(2024年9月底前完成)。将市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融入“银川市‘六权’改革一体化服务平台”,在“银川市‘六权’改革一体化服务平台增加“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模块,实现平台间无缝对接、互联互通。进一步打通市、县两级平台的职能职责,打破信息孤岛,形成一中心多后台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服务体系。完善“银川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化平台”,利用手机掌上应用端,有效承载线上交易功能。融通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立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交易预警提醒、信息反馈机制,刚性约束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行为。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新型经营主体基础数据库,精准推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切实保障集体成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效提升各类主体知晓面、覆盖面、参与面。集成增加“土地流转合同网签”功能,组织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试点开展农村承包地经营合同网签备案管理。推行农村承包地抵押贷款、农业设施抵押贷款线上审批,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建立“银川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化平台”和“银川市‘六权’改革一体化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和流程对接机制,进行市场分析,实现信息共享,逐步构建各类交易数据和成交价格趋势分析模型。(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三资”监管(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推进乡村振兴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推动“三资”数智化监管,排查制度漏洞,推进全链条规范化管理。规范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交易行为,实行村集体资产资源线上登记备案制度,建立信息公开披露制度,约束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处置行为,推动村集体资产交易“应进必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落实进场要求(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推动农村各类产权有序进场流转交易。细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目录清单,拓展交易品种,逐步推动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等进场交易,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框架下,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试点农村宅基地和房屋使用权进场租赁交易,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公开入市,不断提高农村集体产权进场流转交易率,逐步实现入场交易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体制机制。市、县各级要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联系协调机制,形成权责统一、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工作机制,合力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
(二)完善要素保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安排“农村改革及统计监测”项目资金,用于平台优化、软件开发、调研培训、宣传推介等,为试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各县(市)区根据各自实际,强化统筹协调,推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切实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三)强化宣传培训。市、县各级要有效利用各类媒体,提升平台影响力,充分发挥信息传递、价格发现等市场作用,多渠道广泛发布推介产权流转信息动态,吸引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主体、农民等各方积极参与。以产权交易基本政策与平台交易系统操作实务等为主要内容,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