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6666-737
农交网APP

农交网APP

扫码下载

农场管家APP

农场管家APP

扫码下载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关注有礼

商务合作

农交客服

扫码咨询

荆州区2022年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原则:村委会有什么职责?

2022-02-18 11:38:21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518

2021年7月26日,荆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荆州区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荆区政发〔2021〕4号),有效期2年。那么荆州区2022年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有哪些原则?下面农交网小编就来说说吧!

荆州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原则-摄图网

一、荆州区2022年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原则

根据荆区政发〔2021〕4号文件第四条,须遵循以下原则:

1.规划引领原则

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等规定及要求。

2.主体合法原则

农村宅基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村宅基地进行房地产开发。

3.集约节约原则

农村宅基地审批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空闲地和其它未利用地。凡能利用旧宅基地的,不得新占其它农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4.规模适度原则

建制镇(集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农民建房宅基地总面积,使用农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40㎡,使用未利用土地(建设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00㎡。房屋建筑层数原则上不超过3层。

5.一户一宅原则

严格实行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制度,也就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符合规定面积的农村宅基地。

荆州区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审批-摄图网

二、荆州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村委会职责

根据荆区政发〔2021〕4号文件第十条,荆州区村(居)委会主要职责包括:

1.协助做好农村宅基地、城乡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2.负责本村村民宅基地及建房审核;

3.监督建房户按照规划和用地许可进行建设;

4.及时掌握本行政村范围内土地利用和农村村民住房建设情况,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制止并向上报告。

荆州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村委会职责-摄图网

关于“荆州区2022年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原则”的内容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内容,可以关注我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农交网”或“njw-tuliu”即可。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农交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原创(独家)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农交网”。

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如需转载本网非原创(独家)文章,同样建议注明该文章的出处和作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