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宜昌市农村产权交易流程是怎样的?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2024-07-15 14:35:54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006
在宜昌市,农村产权交易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交易双方还需要按照各类交易规则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那么,2024年宜昌市农村产权交易流程是怎样的?应当提交哪些材料?下面是农交网小编的内容整理。
一、2024年宜昌市农村产权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宜昌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
1、交易申请
出让方向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提出交易申请,应当按照各类交易规则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2、委托受理
受理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按照规范的交易规则,对出让方提交的交易申请材料进行登记,对程序完备、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出让申请予以受理。出让方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签订《授权委托书》和《交易承诺书》。
3、交易公告
受理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要求,发布交易项目公告,公告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其中,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公告期不低于10个工作日。
4、受让受理
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当按照各类交易规则的规定向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提交受让申请材料。根据流转交易品种所需,意向受让方按照交易公告要求将保证金缴至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5、组织交易
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产易。交易方式包括:公开竞价[包括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竞争性谈判(磋商)、询价(比价)以及其他竞价方式]、公开协商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6、组织签约
交易完成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应当及时组织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确认书,并督促双方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7、交易结算
交易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流转交易价款结算和交易标的交付。
8、交易鉴证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成交方需求出具《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
二、2024年宜昌市农村产权交易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以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为例,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经营权的承包户、以其他承包方式取得经营权的市场主体或者个人
(1)出让申请书;
(2)出让方身份或者主体资格证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正本复印件;
(3)家庭成员同意流转交易的一致性意见材料、其他市场主体或者个人同意流转交易的一致性意见材料;
(4)土地相关情况介绍(主要包括土地位置、四至、面积、质量等级、利用现状、预期价格、流转方式、流转用途等);
(5)合同期限内再次流转的,提交原出让方同意再次流转的证明材料、原流转交易合同;
(6)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其流转交易的意见;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1)出让申请书;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法人和具体承办人的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证明;
(4)土地相关情况介绍(包括土地位置、四至、面积、质量等级、利用现状、交易底价及作价依据、流转方式、流转用途等);
(5)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同意的决议书(含最低出让价格的一致性意见)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同意流转交易的审批单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3、受让意向者
(1)受让申请书(主要包括流入土地的用途、面积、期限等);
(2)身份证明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受让方的资信证明;
(4)受让土地面积超过当地规定标准的,应当提供农业经营能力证明、项目可行性报告以及有权批准机构准予流转交易的证明;
(5)应当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或者审批程序的,提交内部决策同意受让的证明材料或者审批文件;
(6)按照要求缴纳竞标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竞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还是农交网小编对2024年宜昌市农村产权交易流程以及应当提交材料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咨询:宜昌市农村产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