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农村集体综合产权交易范围:交易标准是怎样的?
2022-02-16 15:47:04来源:农交网阅读量:975
2018年2月14日,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农村集体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阳政办发〔2018〕8号),农交网小编整理了阳新县农村集体综合产权交易范围及标准,一起来了解吧!
阳新县农村集体综合产权交易范围及标准
1.工程项目建设
农村集体工程项目建设包括房屋、交通、园林绿化、农田水利设施、场地建设、社会保障设施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必须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②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至50万元以下的在镇(区)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③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下由村“两委”按“四议两公开”的程序,报镇(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村级依照相关部门专项资金使用要求或相关行业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2.采购生产(生活)货物(服务)
村组投资采购生产(生活)用货物(服务)一批(次)预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20万以下或单个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或一批(次)单项采购价值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进入镇(区)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村组购买价值总额在10万元以下(不含单个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生产(生活)货物(服务),由村“两委”按“四议两公开”的形式,报镇(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村级自行组织实施。
3.资产资源经营处置
①资产经营处置:村(组)集体对外承租标的或处置资产原值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固定资产进场交易。
②资源经营处置:村(组)集体土地、林木、荒山、荒地、水面等面积在30亩以上(含30亩),矿产资源和经营权流转标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进场交易。
③以资产资源参股经营,折价后参股股份总额在1万以上(含1万元),进场交易。
④资产原值1万元以下,土地、林木、荒山、荒地、水面等面积资源面积30亩以下,矿产资源和经营权流转标的金额在1万元以下,由村“两委”按“四议两公开”的程序,报镇(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自行处置。同等条件下,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优先权。
4.村(组)集体土地流转必须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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