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附奖惩措施!
2022-02-16 17:12:5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690
2021年12月28日,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南宁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想了解南宁市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农交网小编带您来一探究竟!
一、南宁市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
根据通知内容,南宁市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为补贴对象,以下耕地不属于补贴范围:
由于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原因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
小编提示:对于一年生草本果品类作物,如种植西瓜、草莓等作物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的,可以予以补贴;对于种植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等作物的耕地不予补贴。
各级国有农场职工承包经营的耕地属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都应予以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包经营国有农场耕地的职工向耕地所在地的政府部门申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南宁市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奖惩措施
1.大力鼓励和引导农户保护和提高耕地地力,对应用冬种绿肥、秸秆还田、畜禽粪肥还田等技术的耕地,各地可视情况适当提高这类耕地的亩均补贴标准,最高补贴标准不能高于250元/亩。
2.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加强环境保护及防止面源污染相结合,对露天焚烧秸秆或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因污染农田受到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处罚的生产者,取消其当年补贴资格。
3.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建立农户个人诚信记录,对骗取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视情节可取消其当年及今后两年补贴资格。
有关奖罚措施具体内容和标准,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当地情况设置,并在本县(市、区)、开发区的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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