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哈尔滨农村防贫保险救助对象有哪些?救助标准是多少?
2022-02-07 16:00:4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783
2022年1月28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哈尔滨市农村人口防贫救助实施方案》(哈政办规〔2022〕3号),那么2022年哈尔滨农村防贫保险救助对象有哪些?救助标准是多少?接下来,农交网小编就来说说吧!
一、2022年哈尔滨农村防贫保险救助对象
根据哈政办规〔2022〕3号文件内容,将低于黑龙江省年度监测范围的农户(2021年为6000元)将纳入监测范围,各个年度随省监测范围调整同步调整。
对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实施防贫救助。
对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监测范围,但因突发重大疾病、灾害、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过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同样落实防贫救助。
二、2022年哈尔滨农村防贫保险救助标准
根据哈政办规〔2022〕3号文件内容,哈尔滨市防贫救助实行递进计算,按比例救助:
1.因病
救助对象因病就医发生的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全部自付费用加上50%自费费用达到5000元为起付线。一年内单人多次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累加计算,家庭成员多人多次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合并累加计算,仅设定一次起付线。
超过起付线的金额,按5000元(含)以下、5000-15000元(含)、15000-35000元(含)、35000元以上四个区间,分别按30%、50%、70%、90%发放防贫救助金。
2.因灾、因意外事故
救助对象因灾因意外事故受到损失,扣除各种保险赔付、政府灾害救助和社会捐助后,经保险公司勘验损失达到1万元为起付线。
超过起付线的金额,按1万元(含)以下、1-3万元(含)、3万元以上三个区间,分别按40%、60%、80%发放防贫救助金。因灾因意外事故需就医治疗的,按照因病类办法发放防贫救助金,不再设定起付线。
关于“2022年哈尔滨农村防贫保险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的内容就到这里,符合条件的农户可以自主向村委会提出防贫救助申请,由乡村审核,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