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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监利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1-19 14:02:36来源:监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1225

监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06-24印发《监利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若是大家对其不了解的话,不妨可咨询荆州市监利县农村产权荆州市农村产权及其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农交网带来的《监利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人民大垸、荒湖管理区,监利经济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监利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0年7月17日        

监利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积极探索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模式,不断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围绕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就近消纳、综合利用,构建设施设备先进、资源利用高效、生产全程清洁、环境持续优化的新格局,促进监利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到2020年底,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8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社会化服务体系初步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75%,畜禽规模养殖粪污消纳用地配套达标率≥70%。

三、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畜禽养殖场治污改造工程、大型沼气工程、有机肥厂改扩建工程、区域性粪污处理中心和县级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等5项,根据当前实际,对部分建设内容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工程清单如下:

(一)畜禽养殖场治污改造工程:以生猪、肉牛、蛋鸡养殖为主,重点支持390个规模养殖场开展治污改造,其中猪场329个,肉牛场11个,蛋鸡场50个。

(二)大型沼气工程:1处。建设单位为湖北绿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三)有机肥厂改扩建工程:3个。初选单位为湖北垄神肥业有限公司、湖北久保地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和湖北泊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区域性粪污处理中心建设工程:8个。

(五)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县级监管信息平台:完善畜禽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配备信息采集终端,建立县级数据处理中心。

四、建设要求

(一)畜禽养殖场治污改造工程建设要求:

1.生猪养殖场:在符合防疫条件、完成防非设施建设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环保设施。应建有相对独立的洗消用水收集系统;粪污储存池可容纳6个月的粪污;按存栏量每5头生猪配套1亩农田,未配套消纳用地的,应委托第三方集中处理。

2.肉牛养殖场:按养殖规模及设计要求配套修建粪、尿储存池,按1头肉牛配套不少于1亩农田的要求,落实粪污消纳用地,实行就近就地还田。

3.蛋鸡养殖场:采用“传送带清粪”模式,对养殖工艺进行升级改造,按养殖规模及设计要求配套修建储粪池,与有机肥厂签订鸡粪销售协议。

(二)大型沼气工程建设要求:具备沼气专业化运营条件;工艺技术、建设内容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建立原料收贮运体系,与畜禽养殖户签订粪污收集协议;按每立方米沼气生产能力配套农田0.5亩以上标准,落实沼渣沼液消纳用地,不产生二次污染。

(三)有机肥厂建设要求:有与产能相匹配的生产建筑设施和加工机械设备;商品有机肥料通过认定认证;修建粪污存贮设施,配备收运车辆,对接养殖场户并签订协议,年消纳养殖粪污5万吨以上。

(四)区域性粪污处理中心建设要求:选择在养殖密集区域的容城、红城、朱河、柘木、新沟、荒湖、大垸、程集等地,合理布局、分区建设;扶持发展一批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购置粪污收运车辆,修建田间存贮、沼液输送等设施,对接种植大户、蔬果基地、林地,建立种养结合示范基地(核心区面积不少于1000亩),年消纳粪污2万吨以上。

优先支持第三方对监利温氏生猪养户提供环保托管服务,采取“异位发酵床”模式,以年出栏生猪3万头为单元,集中建设区域性处理中心。

(五)监管信息平台建设要求:大型养殖场全覆盖,其他养殖场力争覆盖。应在大门、生产区、污染处理区等安装高清摄像头3个以上;完善直联直报系统,建立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帐。

五、投资计划

(一)项目总投资:97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700万元,县级配套1000万元,企业自筹5000万元。

(二)财政资金安排计划:中央财政3700万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费用,县级配套1000万元主要用于畜禽养殖场治污改造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支出计划安排为:畜禽养殖场治污改造2556万元,大型沼气工程500万元,有机肥厂300万元,区域性粪污处理中心700万元,县级监管信息平台220万元,项目建设其他费用147.3万元,预备费276.7万元。

为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分项支出原则上不得突破控制数上限。执行时,养殖场治污奖补依据“一场一策”清单、按完成比例进行结算;第三方奖补依据完工量及对接服务情况进行结算,建后不与养殖场户对接并按要求提供服务的,取消项目资格或收回奖补资金。

六、项目实施

(一)申报程序。

1.畜禽养殖场治污改造项目:养殖场提出申请,乡镇推荐上报,部门联合审核。申报材料包括项目承诺书、现有环保设施清单、佐证图片及相关证照等。

2.粪污资源化利用第三方: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交项目承诺书和相关资料,经评估审核后确定。

(二)项目公示。通过评估审核的项目单位在县政府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有异议的,县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申报资格。

(三)项目方案细化。公示后,委托第三方细化实施方案,重点是养殖场治污改造,制定升级改造标准,编制施工图集和“一场一策”工程清单。

(四)项目招投标。土建工程涉及到企业投资的,由第三方对投资额进行核查,资金安排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确定;重点项目和主要设备公开招标、政府采购。

(五)项目验收。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监利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班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在县政府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六)项目资金拨付。项目通过验收、公示无异议,经审核同意后,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七)实施进度安排。

2020年7月前:项目申报单位审定、方案细化及公示。

2020年7—9月:养殖场治污改造全面开工;推进粪污处理中心工程建设;采购第一批设备;沼气工程、有机肥厂验收;9月中下旬,对治污改造竣工养殖场进行第一批验收。

2020年10—12月:启动第二批设备采购;12月下旬,对治污改造竣工养殖场进行第二批验收。

2021年1—4月:在建工程完工。组织竣工初验;进行工程审计;申请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监利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监利县分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农村局。

(二)组建工作专班。县农业农村局组建项目专班,由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下设工程建设、资源化利用指导、专家咨询和项目财务等四个小组,具体组织项目实施。

(三)落实资金保障。加强相关项目整合,加大整县推进力度。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进行。

(四)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养殖场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养殖行为,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持证、按证排污。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办点示范,通过典型带动,提升项目建设效率。

(五)建立长效机制。落实财政、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推行受益者付费、专业化处理、市场化运作的第三方治理模式,探索并建立适合监利实情、种养有机结合、三方运行良好的运行机制,推动形成畜禽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促进畜禽粪污转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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