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2022乡村医生最新福利政策:附在岗、离岗乡村医生补助标准!
2022-01-14 11:17:4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572
2022年1月6日,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补助机制实施方案》(眉府办发〔2022〕2号),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保障其合法权益。想了解眉山市2022乡村医生最新福利政策?跟随农交网小编的步伐来看看吧!
一、眉山市2022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缴费补助
1.补助对象
经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注册,在村卫生室工作,2021年12月31日(含)前,未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享受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补助的乡村医生。
2.补助办法
在岗乡村医生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县级财政按当年度个人参保最低档缴费额的40%予以补助。
3.办理程序
在岗乡村医生在参保并缴纳养老保险费后,将当年度征收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属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初审后集中报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
经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合格后,再由其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资金,并通过“一卡通”将补助款发放到审核合格的乡村医生个人银行账户。
二、眉山市2022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
1.补助对象
在眉山市村卫生室累计工作满3年及以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享受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并已退出村医岗位的乡村医生。
2.补助标准
在村卫生室累计工作满3年的,由县级财政按每月100元的标准补助,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增加10元补助,每月生活补助最高不超500元。
3.办理程序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离岗乡村医生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资料,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组织村(社区)、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并予以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街道办)汇总报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经审核后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资金,并通过“一卡通”按月将补助款发放到审核合格的乡村医生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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