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阳县个人住房建设面积标准多大?附申请建房手续
2021-12-30 19:03:51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840
山阳县的个人住房建设是指居(村)民以户为单位新建、拆建、扩建和改建供其家庭成员居住和使用的建(构)筑物。那想要在2022年的山阳县建一栋个人住房,有哪些面积标准要求呢?建房手续应该怎么办?
一、2022年山阳县个人住房建设面积标准
根据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至2025年7月31日止的《山阳县个人住房建设规划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山阳县个人住房建设规划实行分级控制。一级控制区为棚户区改造和重大项目建设的区域;二级控制区为棚户区改造和重大项目建设的区域以外,城市建成区以内的区域;三级控制区为城市建成区以外、城市规划区以内的区域,各镇镇区规划范围以内的区域;四级控制区为村庄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区域。在此基础上,2022年山阳县个人住房建设面积标准具体如下:
1、一级控制区
一级控制区原则禁止个人住房建设。
2、二级控制区
每户用地面积原则不得超过200平方米(三分),建筑层数根据家庭人口及宅基地相邻情况等合理确定,原则不得超过6层,建筑密度原则不大于80%,底层层高超过4.9米的按两层计算,标准层高原则上不超过3.2米,建筑高度(有女儿墙的建筑高度为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点,无女儿墙的由室外地坪计算至屋面檐口,有坡屋顶的由室外地坪计算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本条下同)控制在22米以下。
3、三级控制区
每户用地面积原则不得超过200平方米(三分),建筑层数根据家庭人口及宅基地相邻情况等合理确定,原则不得超过5层,建筑密度原则不大于80%,底层层高超过4.9米的按两层计算,标准层高原则上不超过3.2米,建筑高度控制在19米以下。
4、四级控制区
每户用地面积原则不得超过267平方米(四分),建筑层数根据家庭人口及宅基地相邻情况等合理确定,原则不得超过3层,建筑密度原则不大于60%,底层层高超过4.9米的按两层计算,标准层高原则上不超过3.2米,建筑高度控制在13米以下。
5、特殊情况
拆迁安置等特殊情形的个人住房建设规划审批标准按照县政府相关政策执行。
二、2022年山阳县个人住房建设申请手续
1、二、三级控制区内的个人住房建设,规划审批按下列程序办理:
(1)符合个人住房建设条件的用户,向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或《农村村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农村村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宅基地坐落平面位置图》及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
(2)县自然资源局对申请人的宅基地用地位置、用地性质、用地范围、规划条件等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填写审核意见,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申请人在取得《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或用地权属文件后,须在有效期内向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提供图纸及相关资料。
2、四级控制区内的个人住房建设,规划审批按下列程序办理:
(1)符合个人住房建设条件的用户,向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或《农村村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农村村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宅基地坐落平面位置图》及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
(2)县自然资源局对申请人的宅基地用地位置、用地性质、用地范围、规划条件等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填写审核意见,并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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