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公路提档升级路基工程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12-30 15:47:27来源: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562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12-27印发了《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提档升级路基工程以奖代补实施方案》。若是大家对其不了解的话,不妨可咨询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村产权、宜昌市农村产权及其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农交网带来的《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提档升级路基工程以奖代补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提档升级路基工程以奖代补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提档升级路基工程以奖代补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以及广大农村居民参与农村公路建设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加快推进全县“四好农村路”的建设步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自治县新县城规划控制区外的农村公路提档升级路基工程:
(一)路基宽度达不到4.5米的乡道、通行政村和客运班线村道以及重要的乡村循环线和县级出口线,将路基改造至5.5米及以上的。
(二)路基宽度达不到3.5米的通自然村、通组农村公路,将路基改造至4.5米及以上的。
二、实施原则
(一)乡村主导。严格按照《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公路管理条例》要求,充分尊重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委会意愿,因地制宜,根据实际发展所需,量力而行。在路基工程开工前,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就涉及公益事业零补偿相关事宜进行讨论,形成决议。
(二)简化程序。简化工程设计、造价等程序,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型建设工程及建设工程项目相关服务发包活动管理的通知》(五政办发〔2020〕8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五政办发〔2020〕8号部分内容的通知》(五政办发〔2021〕7号)要求,进行工程发包活动。
(三)统一标准。路基改造后应基本符合现行《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标准。实施过程中,交通部门负责技术指导。
1.将路基改造至5.5米及以上的农村公路。平、纵、横指标基本达到规范标准,边坡稳定、排水畅通。即按最大纵坡不大于12%、路基有效宽度原则上不低于5.5米(局部施工难度大的不小于5米,由交通部门现场勘测确认)、平曲线最小半径不小于10米进行建设,不达标的项目不予验收。
2.将路基改造至4.5米及以上的农村公路。平、纵、横指标基本达到规范标准,边坡稳定、排水畅通。即按最大纵坡不大于14%、路基有效宽度原则上不低于4.5米(局部施工难度大的不小于4米,由交通部门现场勘测确认)、平曲线最小半径不小于8米进行建设,不达标的项目不予验收。
(四)先建后补。按照“以奖代补”的形式,路基改造完工,经验收合格,由县级财政按如下标准安排奖补资金:
1.路基改造至5.5米及以上的农村公路,仁和坪镇、渔洋关镇、长乐坪镇按5万元/公里奖补,湾潭镇、傅家堰乡、牛庄乡按6万元/公里奖补,五峰镇、采花乡按8万元/公里奖补。
2.路基改造至4.5米及以上的农村公路,仁和坪镇、渔洋关镇、长乐坪镇按3万元/公里奖补,湾潭镇、傅家堰乡、牛庄乡按4万元/公里奖补,五峰镇、采花乡按5万元/公里奖补。
(五)乡镇统筹。县级财政按标准安排的奖补资金,由乡镇按照难易程度据实统筹安排实施,不足部分由乡镇村自筹解决。
三、实施步骤
(一)申报审核。村委会结合实际向乡镇申请,乡镇认真审核,对村级申报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严格把关,初审汇总后报县交通主管部门审核。
(二)下达计划。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根据资金情况对乡镇上报的计划进行审核,提出意见,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下达指导性建设计划。计划下达之日起30日内未开工建设的,收回计划。
(三)组织实施。乡镇按照计划负责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及全过程监督。项目启动后,村级应按要求通过村务公开栏、项目标志牌等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四)工程验收。项目完工后,由村级自检、乡镇复检,合格后形成自检报告,报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县级验收。
(五)奖补兑现。县级验收合格后,交通主管部门汇总验收结果,按标准计算奖补资金,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财政部门向乡镇财政所划拨奖补资金,乡镇财政所按程序进行支付。规定时限内未完成的项目不予奖补。乡镇、村负责归集完善相关资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