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落实耕地保护红黄牌制度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12-29 16:13:34来源: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1122
2021年11月10日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了《落实耕地保护红黄牌制度的 实施方案》,若是大家对其不了解的话,不妨可咨询十堰市房县农村产权、十堰市农村产权及其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农交网带来的《落实耕地保护红黄牌制度的 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落实耕地保护红黄牌制度的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0月28日
落实耕地保护红黄牌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推动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在我县全面实施耕地保护红黄牌制度,根据《省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关于实施湖北省耕地保护红黄牌制度的通知》(鄂自然督〔2021〕6号)、《市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关于落实耕地保护红黄牌制度严格耕地保护目标考核的通知》(十自然督〔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多措并举加大耕地保护工作力度,以耕地保护“红黄牌”制度为抓手,严格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坚持严保严管、节约优先、统筹协调,实现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所提升、生态逐步改善,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二、实施对象
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以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为着力点,以组级田长为基本单元,对耕地实行划片巡查,做到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处理,督导承包户和种植者做好耕地的利用、保护和管理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牵头制作“田长制”标识牌,形成“耕地保护巡查”常态化,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和破坏,严防侵占优质耕地,从源头上扎牢耕地保护防线。
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加强撂荒地管理,推进耕地休耕试点,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鼓励农民种植粮食。立足我县实际,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作物,满足市场多元化、品质化消费需求。
(二)严格耕地保护目标考核。严格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同机制,坚决做到“六个严禁”,统筹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充分发挥管控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耕地保护动态监管、建立预警机制。压实“早服务、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问责”执法监管新机制,夯实各层级执法巡查责任,多管齐下,闭环源头保护,严查违法链条,用“长牙齿”的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向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亮剑”,确保自然资源特别是耕地依法依规利用。
四、实施规则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乡镇,适用“黄牌”警示。
1.耕地面积净减少量与上年度末耕地面积之比达到0.3%以上的(因灾毁、生态退耕等不可抗力或政策性因素导致耕地减少的面积不计入);
2.经过县级核查发现增减挂钩存在2个以上拆旧复垦不到位项目的,拆旧地块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除外(拆旧复垦不到位地块1个即认为是拆旧复垦不到位);
3.每半年违法占耕比例排名前五位的;
4.因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被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约谈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乡镇,适用“红牌”警示。
1.年度耕地面积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未达到任务目标的;
2.经县级核查发现增减挂钩存在4个以上拆旧复垦不到位项目的,拆旧地块经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除外(拆旧复垦不到位地块有1个即认为是拆旧复垦不到位);在土地利用调查数据中拆旧前地类为非建设用地的;建新规模大于拆旧规模的;
3.督察发现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存在严重弄虚作假应付整改情形的;
4.一个年度内,在考虑问责评估因素后,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之和100亩以上,且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的;
5.因耕地保护不力出现严重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实施程序
(一)日常监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职能对乡镇人民政府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原则上每年年中、年末两次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给予“红黄牌”警示的依据。
(二)红黄牌警示。依据监管发现的耕地保护问题,经县政府同意,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文,向乡镇政府给予“红黄牌”警示,并抄送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
(三)限期整改。“红黄牌”整改时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对于存在多种整改情形的,分别提出相应整改要求,整改时限以整改时间最长的情形为准,不得累加。完成整改后,由乡镇政府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整改报告,经审核合格后可以销号。在规定期限内确实难以完成整改任务的,由乡镇政府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延期,延期后整改总时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六、结果运用
(一)对被“黄牌”警示的地方,将在乡镇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中给予扣分处理。
(二)对被“红牌”警示的地方,除了在乡镇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中给予扣分处理,还将视情况约谈有关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扣减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在整改期内暂停部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
(三)对被“红黄牌”警示的地方,在全县公开通报,严肃追责问责,并纳入下一年重点督察范围。
七、相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耕地保护“红黄牌”制度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重要抓手。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要专题研究落实,要建立乡、村、组三级保护耕地工作机制,确保耕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主要领导要主管主抓,亲自过问,对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
(二)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考核结果列入乡镇目标考核和基层领导干部绩效评价、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和问责,确保督促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源头管控。要加强耕地保护源头管控,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严守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等约束性管控指标,从严把控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加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管理,坚决遏制建设项目滥占乱占优质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