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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竹溪县县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通知

2021-12-29 16:11:13来源:竹溪县人民政府阅读量:650

2021年04月05日,竹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竹溪县县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若是大家对其不了解的话,不妨可咨询十堰市竹溪县农村产权十堰市农村产权及其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农交网带来的《竹溪县县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全文如下:

竹溪县县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4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市县乡村五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63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平、可及、优质、便捷的服务,夯实县乡村三级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现将《竹溪县县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竹溪县乡镇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竹溪县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清单,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理念,切实强化《实施清单》刚性约束,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清单之外无审批”要求,严禁超《实施清单》审批和各种变相审批。《实施清单》的调整要严格按照《湖北省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鄂政办发〔2020〕42号)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要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加强业务培训,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和“跨省通办”,加强服务方式创新,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2021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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