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果洛《久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行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2021-12-14 11:53:27来源:久治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006
2021年09月29日,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久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印发了《久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行工作实施方案》(久政办﹝2021﹞113号)。如有久治县、甘德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久治县农村产权交易、甘德县农村产权交易。主要任务,是通过实行农村公路路长制,进一步落实县、乡(镇)、村三级责任体系,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保障各项资金落实,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实现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实效,达到“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长效机制。
久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久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久政办﹝2021﹞1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由县交通运输局拟定的《久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行工作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和工作职责,抓好落实。
2021年9月29日
久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行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着力点,建立久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制度,落实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发挥好乡、村主力作用,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运营和管理,提升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能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坚持共享共治,切实发挥好农牧民群众的积极性,不仅营造“畅、安、舒、美”的农村公路出行环境,而且使农牧民群众真正成为“四好农村路”参与者、受益者和拥护者。
(二)基本原则
按照“权责明确、分级管理、管养有效、奖惩有力”的原则,在全县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进一步落实县、乡、村两级政府、村委会的管养责任。为压实各级路长职责,成立路长办公室,同时在乡镇同步推行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建立县、乡(镇)、村多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
到2020年10月底,初步建成县、乡(镇)、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完成路长制及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各项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争取2021年年底前完成农村公路专管员招募工作,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开展路长制各项工作,2021年年底推出一个“四好农村路”试点工程(白玉乡-哇尔依乡段)。试点工程出台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成立县、乡(镇)、村三级路长办公室,完成县、乡(镇)、村三级路长组织体系建设。
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更广、城乡畅通、安全优质、治理有效”的农村公路交通运输体系,实现农村公路农村公路通达深度、通行能力、路况水平、安全水平、管养水平、运输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总体目标,使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明显提升。
二、组成形式
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三级管理原则,全面建立县路长、乡路长、村路长三级路长制,各级路长为辖区内“四好农村路”建设和路域环境整治的总负责人,负责组织、督促辖区内路长制工作落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一)分级设立路长。由县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协作,在辖区内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路长。县级设立总路长,由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乡(镇)设立乡镇路长,由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建制村设立村路长,由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路长制延伸到自然村。
(二)成立路长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成立路长办公室,不定期召开路长联席会议。县级路长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由分管交通的县级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县政府办、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县发改、财政、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农牧水利科技局、扶贫、市场监督、文体旅游等相关部门分管农村工作的领导为成员。
各乡(镇)政府参照县级成立路长办公室,乡(镇)路长办公室与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合署办公。
(三)组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县级路长办公室根据辖区内各乡(镇)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确定乡(镇)的乡村道路监管员数量。乡村道路监管员日常工作由各乡(镇)考核管理,原则上每个乡镇均要有乡村道路监管员。乡村道路监管员具备初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备一般文字处理及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乡村道路监管员可优先选用有建设养护工程经验的企业改制分流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本地户籍人员。村设若干名农村公路护路员,由村书记、主任及社长担任,并积极吸收沿线农村公路就业困难群众参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
三、工作职责
(一)路长及乡村道路监管员、护路员职责:
1.县级总路长:总路长为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治理、路产路权保护的总负责人,承担推行辖区内路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总考核职责。
2.各乡(镇)路长:为辖区内乡村道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落实总路长及县级路长办公室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村路长:为辖区内村道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辖区内村道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迁、建设用地和县乡道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等事项。
4.乡村道路监管员:在乡(镇)、村路长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巡查,负责公路病害、路面保洁、排水设施疏通、路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水毁、灾毁等信息核查、上报,监督工程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5.乡村道路护路员: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及时清理路面垃圾和排水排水设施杂物,整修路检、边坡,实施公路两侧绿化;对发现的损坏、破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予以查处;对发现水毁等自然灾害损坏构造物问题,要及时上报交通运输局进行修复,确保管辖范围内公路畅通、舒适、美观。
6.人员编制。
久治县县级农村公路“路长制”机构人员如下:
总路长:
卓玛当周 县政府县长
县级路长:
代 勇 县政府副县长
县路长办公室主任:
代 勇 县政府副县长
县路长办公室副主任:
张 明 辉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
马 文 胜 县政协副主席、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周加才让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杨建拉毛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方 明 宁 县财政局局长
加 洛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桑 杰 加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岗 巴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代乐华旦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局长
魏 鹏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贾忠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
延 章 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久治县乡村级农村公路“路长制”机构人员如下:
(1)智青松多镇乡级路长:
杨 梁 智青松多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智青松多镇村级路长:
噶奘热丹 镇党委副书记、果江村联点干部
豆改拉毛 德合隆村联点干部
才让措 宁友村联点干部
努 保 沙科村联点干部
智青松多镇护路员:
才 让 德合隆村支部书记
却 保 宁友村支部书记
桑 杰 果江村支部书记
仁 增 沙柯村支部书记
(2)门堂乡乡级路长:
叶旦吉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门堂乡村级路长:
格桑拉毛 门堂乡人民政府干事、门堂村联点
阿日雅 门堂乡人民政府干事、果囊村联点
门堂乡护路员:
昂 保 门堂村支部书记
巴 尕 果囊村支部书记
(3)索乎日麻乡乡级路长:
徐万福 索乎日麻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索乎日麻乡索日村村级路长:
牟钰朕 副乡长、索日村联点
索乎日麻乡索日村护路员:
格日加 索日村书记、主任
尕 旦 索日村一社社长
才 华 索日村二社社长
久麦多杰 索日村三社社长
力 红 索日村四社社长
索乎日麻乡章达村村级路长:
公保才让 乡司法所长、章达村联点
索乎日麻乡章达村护路员:
桑世杰 章达村主任
次成华 章达村一社社长
智合加 章达村二社社长
多杰华 章达村三社社长
索乎日麻乡尖木村村级路长:
龙保杰 乡人武部长、尖木村联点
索乎日麻乡尖木村护路员:
公 忠 尖木村书记、主任
卓 玛 尖木村一社社长
更 赛 尖木村二社社长
超 保 尖木村三社社长
吾 青 尖木村四社社长
达日加 尖木村五社社长
索乎日麻乡扎拉村村级路长:
丹扎西 索乎日麻乡副书记、包村联点
扎拉村护路员:
曲合加 扎拉村书记、主任
仁 增 扎拉村一社社长
久美加 扎拉村二社社长
更桑多杰 扎拉村三社社长
(4)哇尔依乡乡级路长:
昂尖让秀多杰 哇尔依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哇尔依乡村级路长:
才行卓玛 赛池村联点干部
代却加 扎依村联点干部
周 杰 满格村联点干部
优拉才郎 赛池村联点干部
哇尔依乡护路员:
尼 周 扎依村党支部书记
格 保 达尕村党支部书记
吾 周 满格村党支部书记
索南多杰 赛池村党支部书记
(5)白玉乡乡级路长:
岗华坚赞 白玉乡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白玉乡村级路长:
阿正仁 乡党委副书记、牧羊村联点
曲江太 乡党委组织委员、白玉村联点
布 达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龙格村联点
贾合毛 乡司法所所长、俄科村联点
马头杰介 乡人武部部长、科索村联点
白玉乡护路员:
才让贡 隆格村支部书记
布尔加 白玉村支部书记
阿什旦 俄科村支部书记
特 保 牧羊村支部书记
依力奥赛 科索村支部书记
(6)哇赛乡乡级路长:
旦正才让 哇赛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哇赛乡富钦村村级路长:
多杰公保 乡党委副书记、联点领导
哇赛乡富钦村护路员:
肉旦村 支部书记
才 旦 一社队长
改麻若赛 二社队长
贡 才 三社队长
曲 昂 四社队长
哇赛乡折安村村级路长:
扎 保 乡政府干事、联点领导
哇赛乡折安村护路员:
玛德华 村支部书记
增 杰 一社队长
南木德合 二社队长
普日哇 三社队长
才也合 四社队长
国钦村村级路长:
智 明 组织委员、联点领导
国钦村护路员:
参 桑 村支部书记
太日多 一社队长
却 南 二社队长
夏 周 三社队长
(二)路长办公室职责。
1.县级路长办公室:承担路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办理县级路长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主要职责为: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基本信息库,明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的管理范围和责任清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总路长、路长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负责拟订路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落实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资金筹集,协调各部门处理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等“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的重大问题;统筹确定辖区内各乡(镇)乡村道路监管员、护路员指标,明确乡村道路监管员招聘条件、待遇、考核评价等;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强化激励问责。
县级路长办公室要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建管养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组建交通、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农牧、市场监督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配合各级路长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负责组织“公路路长制”工作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由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对工作成效、先进典型进行及时报道,设置专栏每周一次对有损路容路貌和路域环境的行为进行曝光,营造实施“公路路长制”良好氛围。
2.乡(镇)路长办公室:负责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村路长不定期召开乡(镇)路长会议。主要职责为:负责做好辖区内乡道路线沿线的征迁、建设用地及养护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的协调;在县级执法部门配合下,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村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负责乡村道路监管员的推荐聘用工作,加强管理监管员,并对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负责监督指导村级路长的路长的履职情况;协助县交通运输局及其管养机构协调县道管养问题。
(三)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县级路长办公室成员单位应按照县级路长制实施细则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路长制各项工作;协助总路长解决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推行路长制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项决策。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路长制实施具体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路长(部门)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指导下级路长制办公室开展工作;路长人员变动时,调整并公布路长名录。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职责: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及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和执行;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及时制止并查处破坏、损坏、非法占用农村公路级附属设施、超限超载及建筑控制区违章建筑等路产路权。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侵害公路路产路权、破坏路域环境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参加联合执法。
县发改局负责协调各部门规划与交通规划的衔接,推进有关公路重点项目。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落实公路管理保护等专项经费,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所需要砂、石、土料场、作业用地、生活用地等正常用地保障审批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公路建设项目与沿线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当道路出现水毁、泥石流、塌方、雪灾等自然灾害,导致道路无法通行,需协调组织相关单位保障道路畅通。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桥梁建设等取水及施工正常用水的保障工作。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旅游标志标牌的设置,协助做好涉旅游景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安全监管;参与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助推农村公路发展。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公路及附属设施建设用地提供规划选址意见;监督公路边沟外缘乱搭乱建违章行为,督促和协助乡镇拆除现有的乱搭乱建违章建筑;会同乡镇监督公路边沟外缘可视范围以内建筑工地4个100%的实施,围挡、喷雾、洒水、降尘、路面场地硬化。
四、主要任务
通过实行农村公路路长制,进一步落实县、乡(镇)、村三级责任体系,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保障各项资金落实,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实现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实效,达到“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长效机制。
(一)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
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使农村公路建设与优化城镇布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按照保障畅通的要求,同步建设交通安全、排水和生命安全防护设施,改造危桥,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切实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农村公路“油返砂”和“畅返不畅”整治力度,加大通客车不达标路段的建设改造力度,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公路加宽改造。实现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逐年提升,危桥总数逐年下降,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到2022年,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到2022年,农村公路等级公路比例达到85%以上。
(二)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
完善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落实乡(镇)政府、村委会必要的管养人员和经费。到2022年,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落实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及人员支出纳入政府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
完善农村公路保护设施,努力防止、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其他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坚持路域环境治理与村容村貌同步实施,持续推进“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到2022年,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
(三)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
逐步建立养护资金增长机制,并在年度预算中反映。创新养护运行机制,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施工方;定期开展绩效考核,将日常养护经费和养护队、监管员、护路员作为“有路必养”的重要考核指标,真正实现有路必养。定期组织农村公路路况评定,推进预防性养护,科学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建立养护质量与计量支付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绩效考核,努力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到2022年,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62%,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建立农村公路应急机制,因自然灾害出现大面积桥隧垮塌、公路断交等紧急情况时,及时协调组织社会力量抢修保通。
(四)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
农村客运公共财政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总体思路,持续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大力开展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建设,提升管农村客货运输服务水平,生产生活资料进城下乡便捷高效。创新农村客运运营组织模式,建立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因地制宜城市公交延伸、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农村客运班线、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客运模式,实现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收益”,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站场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到2022年,通过邮政、快递渠道基本实现建制村电商配送服务全覆盖。到2025年,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久治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认真落实工作任务、资金投入、机构、人员及保障措施。县交通运输局要做好行业指导、考核管理和经验推广工作。县政府其它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工作,确保顺利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目标,让百姓看到实效,得到实惠。
(二)加强培训宣传。自2021年起,根据省公路局要求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对各级路长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培训,至少组织2次对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队伍的培训。县、乡(镇)二级路长办公室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标语、宣传板、村务公告栏等,加大农村公路路长制、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及相关政策制度的宣传教育,让广大农牧民群众了解政策制度,扩大知情权、监督权。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增强全社会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三)加强社会监督。 通过当地媒体公告“总路长、县路长、乡镇路长、村路长”名单,在主要农村公路节点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明确路长职责、公路概况、管理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督查考核。严格督查督办和考核,将“路长制”考核纳入“四好农村公路”考核内容,建立“县级季度检查、乡级每月自查”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督查、督办和考核机制,县级总路长制办公室每年年中年底对“路长制”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考核。县级总路长制办公室要将考核结果于次年2月底前报省交通运输厅、州交通运输局。
(五)强化资金保障。贯彻落实《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运营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基本支出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形成稳定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来源渠道。鼓励县级人民政府将农村公路与农村牧区产业基地、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乡村旅游、农村公路服务站等产业项目组合开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农村公路与产业项目同步建设、合力管护、互利共赢。鼓励贫困地区县级人民政府整合利用各类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客运地方公共财政补贴制度,推动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
县、乡级路长办公室运行经费由县级财政按当地公用经费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费用统一由县级财政由县级财政在农村公路养护预算经费中按一定比例安排。
各乡(镇)路长办公室要及时将路长制实施方案、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名单、联系方式、负责范围等资料报上级县路长办公室,县路长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州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备案。2022年元月底前县交通运输局向州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厅上报路长制工作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