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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竹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意见

2021-12-09 11:50:22来源:郧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972

2021年7月20日,郧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郧阳区关于加快竹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意见》。若是大家对其不了解的话,不妨可咨询十堰市郧阳区农村产权十堰市农村产权及其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农交网带来的《郧阳区关于加快竹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充分发挥郧阳区竹资源优势,培育壮大竹产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加快竹产业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竹产业发展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竹兴农富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支撑为手段,进一步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加快迈向竹经济强区。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综合施策、科学推进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宜地适竹,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新建与改造并重,宜植则植、应植尽植,宜改则改、应改尽改的原则;坚持政策主导、群众主体、充分发挥群众积极性,推动竹产业纵深发展;坚持企业带动、市场运作,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广泛组织社会资本参与,推动工程造竹、精深加工和市场体系的形成。

(三)总体目标。加快构建绿色生态、优质高效、适销对路的竹产业生态体系,创建集体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竹产业经营体系和覆盖面广、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力争到2025年,全区竹林面积达到20万亩,新建竹产业基地5万亩,改造利用天然竹林15万亩,综合经营总面积达到30万亩,建成千亩示范带1个以上,百亩示范基地5个以上,竹产业发展示范乡镇场5个以上,竹产业加工企业10家以上,竹产品交易市场1个,竹产业文旅康养竹海绿廊1个,实现竹产业综合产值2亿元以上,建成鄂西北地区规模性的鲜笋、竹材供应与竹产品加工流通和竹林康养休闲旅游基地。

(四)总体布局。

1.鲍竹竹海绿廊。在G242国道鲍峡桥至三关隧道段公路(鲍竹路)沿线山林建设人工竹林基地5万亩,其中新造竹林0.6万亩,改造天然竹林4.4万亩,种植毛竹、雷竹、刚竹、金竹、山竹、龟甲竹、佛肚竹、斑竹、香妃竹、墨竹。公路用地范围外两侧在不影响交通视线安全的适当位置种植高大青竹林,视线山体为竹海,分别在军家坪、高桥、大墩子建立竹林观赏游园和竹海康养民居乐园,在鸡公河建立竹文化博览园和竹海康养民居乐园,在观游竹林、竹文化博览园中融入竹产品营销项目和竹节仪式营销活动,竹林游园、竹文化博览园的路灯和指示标牌全部采用竹材造型。

2.西叶竹海通道。在S446西沟至叶大公路叶大段公路用地范围外两侧建设竹林基地3万亩,其中新造竹林0.2万亩,改造天然竹林2.8万亩,种植毛竹、雷竹、金竹、青竹、楠竹,改造山竹、水竹、金竹。

3.沧浪山森林公园竹海通道。在太阳坡至红岩背公路、东沟脑至叶大公路用地范围外两侧建设竹林基地3万亩,其中新造竹林0.2万亩,改造天然竹林2.8万亩,加快推进鲜干竹笋、竹材毛料、竹产品加工销售项目建设,并在公路沿线合适位置建设竹林观赏游园。

4.马龙河竹海通道。在马龙河至大佛山通道两侧建设竹林基地1万亩,其中新造竹林0.1万亩,改造天然竹林0.9万亩,在大佛山建立竹林康养基地。

5.高庙竹产业基地。在白桑关镇原高庙范围建设竹林基地3万亩,其中新造竹林基地0.9万亩,改造天然竹林1.1万亩。种植毛竹、雷竹、金竹、楠竹、水竹,重点发展竹子生产基地和竹产品加工基地,兼顾竹林人家、竹林农家乐、竹宴、竹林林下种植养殖业。

6.分散型竹产业培育基地。在安阳镇、杨溪铺镇、青曲镇、大柳乡、南化塘镇、柳陂镇、茶店镇、青山镇、五峰乡范围内建设分散型竹产业基地5万亩,以天然竹林改造为主,人工造竹为辅。

二、优化建立竹资源培育体系

(五)加强竹资源培育保护。坚持生态优先、综合培育、绿色发展的原则,在宜竹地区大力种植、培育笋用、材用和景观竹资源,丰富竹资源种类,增加竹资源产量,加强竹资源保护,为竹产业的发展夯实坚实的资源基础。坚持良种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设施化发展方向,以改造为主体、新造为补充,巩固提升竹林资源,引导各类新型主体加快培育现代竹林基地,推动金融支持和社会资本投入竹产业原料林基地建设。重点扶持以竹产业为主导产业的专业村、专业合作社,积极打造一村一业、一社一品示范产业园,将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和示范村内竹产业基地培育纳入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扶持范围。

(六)推进竹林生态种养。充分利用竹林生态环境,采取轮种、轮养等方式发展林下种养业,提高竹林基地综合效益。推进竹林立体经营,推广应用基地复合种植、养殖模式,科学确定竹下种养品种、种养方式、种养密度和轮种周期,推进清洁生产、绿色循环,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和产品质量安全。

三、完善配套基础设施

(七)加快建设配套基础设施。整合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移民后扶、京鄂对口协作等项目资金,推进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竹林区道路建设。配套完善竹产业加工企业和生产作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

四、扶持竹加工业提档升级

(八)支持竹产地初加工。优化竹苗、竹笋、竹材就地生产加工,降低原料运输成本。将竹材采伐、搬运、竹笋采挖、竹苗生产等机具,以及竹材初加工设施设备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引导初加工场所向固定化、规模化转变,支持建立以农民为主体的竹产品初加工合作社,鼓励竹产区乡镇场组建竹林采伐经营专业队伍,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增加收入。

(九)提升竹产品精深加工。坚持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与培育竹新兴产业相结合的原则,推动竹食品(竹笋)、竹药饮、竹造板、竹家具、竹工具、竹制品加工及竹编和竹新兴产业等行业发展。支持优质竹产品及加工技术、加工工艺研发,提升工艺技术水平。将新建、改造扩建竹产业基地、竹产业育苗、竹产业康养游园、竹产业精深加工项目纳入省、市、区重点项目计划,给予发展资金支持。

(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有实力、有基础、有市场的企业,推进竹类全产业链开发。指导和培育专业协会、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探索建立竹产业协会在技术培训、人才技术引进、信息交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等方面的新机制,促进竹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组织群众参与竹产业基地建设、竹资源管护,带动农户发展竹产业。鼓励能人大户创办家庭竹场、家庭作坊等,适度规模发展竹产业。

五、加快培育竹文化和旅游康养产业

(十一)发展竹生态旅游康养业。促进竹旅产业与生态、教育、文化、卫生、康养、体育、研学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一批竹文化馆、竹创意园、竹工艺品特色街、竹文化主题公园、竹种观赏园、竹旅游景区、竹生活康养基地,鼓励发展竹林小镇、竹林人家、竹乡农家乐等乡村新业态,适时认定命名一批竹生态旅游、竹康养发展示范区。落实竹类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和民间工匠结合竹旅游、竹康养开发竹具、竹雕、竹编等文化创意旅游产品。

(十二)推动竹景区建设。将竹旅游业融入全域旅游,制定竹旅游专项规划,推动竹林景区特色化和差异化发展,打造以竹为主题的旅游度假区和生态旅游区。创新景区经营模式,引进国内外企业参与景区开发,科学设计建设林间公路、观光步道、观景露台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竹景区功能,丰富景区旅游产品,围绕竹景、竹居、竹食、竹材、竹艺等方面推动竹景区建设和竹产业发展相融合。

(十三)培育壮大竹生态文化。鼓励各级各类文化单位开展竹文化资源梳理和内涵、价值深度挖掘。对竹产业富集乡镇,支持建立竹生态文化博物馆、博览园、主题公园及相关研究机构,支持竹文化产品开发较好的企业和能工巧匠开办竹艺演习所。支持竹文化与舞台演艺、非遗文化、文化用具用品相结合,开发竹文化产品。支持举办以竹文化为主题的文化节庆活动,结合世界地球日、国际森林日和中国植树节等开展主题宣传,引导社会亲竹、爱竹、护竹、植竹、用竹。

六、拓展竹产品市场空间

(十四)加快建立专业市场。竹产业发展重点乡镇规划建立区域性竹产品综合市场,其他乡镇可建设小微型竹产品销售市场,共同探索建设区域性竹产品交易展示中心。

(十五)构建现代营销体系。大力倡导“以竹代木、以竹代纸、以竹代塑”理念,鼓励企业生产适销对路的竹产品,支持竹业大户、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中介组织、龙头企业等竹业经营主体,借助互联网平台构建“线上线下”营销体系,建立连锁经营加盟商、产品销售配送中心和网络直销等新型流通业态。

(十六)打造对外开放通道。积极推进与竹产业发达国家和地区之间的交流合作,加大先进理念、技术、人才和社会资本引进力度。发展竹业协会、商会,与国内外重点展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采取“会展业+竹产业”运作模式,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产品交易博览会、森博会、中博会等开放平台,提高我区竹产业品牌知名度。

七、加强科技与人才支撑

(十七)开展竹业科技攻关。科学选育优良竹种,加强竹类良种选育及繁育推广,合理改造低产低效竹林,提高供给质量。分区域、分品种建立竹类资源培育和利用长期科研试验示范基地。围绕竹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在种植、加工、销售等各环节开展创新研究。加强竹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监测、监督机制和检验检测服务体系及质量检验机构建设,实现对主要竹产品、制品检验检测全覆盖。加强竹食品和竹材制品的质量检测和安全评估,建立竹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十八)强化科技人才培养。大力实施科技兴竹,聘请专家担任产业发展顾问,精准谋划、指导推进竹产业发展。利用绿色通道引进竹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组建竹产业技术服务中心,积极申报科技支撑项目,开展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组织研发竹产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大力培养竹工艺师、技能工匠、乡土技术员,为加快竹产业发展提供科技人才支撑。

(十九)培育竹产业品牌。引导企业提高品牌意识和商标注册、运用、管理、保护的能力,支持行业协会、企业等组织申请区域公共品牌和地理标志品牌。围绕产业链延伸、数字化、品牌建设,增强林下经济、竹产品深度开发等领域标准,提升竹产业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鼓励和支持创建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引导和积极推动竹产业企业标准化生产进程。以区域品牌和知名企业品牌为基础,整合品牌资源,推动品牌营销,打造区域品牌和企业名牌。

八、强化竹产业发展保障措施

(二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十堰市郧阳区竹产业发展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竹产业发展规划编制、谋划部署、工作调度、督导推进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年度计划、组织系统化推进。各成员单位与各乡镇场要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场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强力推进、具体实施。

(二十一)强化资金保障。区财政要整合涉农资金支持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和示范村竹产业发展,主要用于新造竹林种苗补助和竹产业基地造林补助,以及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培育和竹产业协会建设、品牌创建。要积极整合农业开发资金、扶贫资金、农业水利治理资金、移民后扶资金、京鄂对口协作资金、退耕还林、造林补贴、低产林改造、植被恢复费返还等资金,按照资金使用规定,统筹规划安排,向竹产业倾斜,促进竹产业发展。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积极谋划和争取项目,合力推动竹产业发展。

(二十二)强化绩效考核。将竹产业发展纳入各成员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对竹产业发展目标完成好的成员单位及成绩突出的企业、合作社、个人给予表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积极协调,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竹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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